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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辽财税[2009]3号

颁布时间:2009-01-19 13:53:03.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不含大连):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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