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函[2009]84号
颁布时间:2009-03-11 10:41:27.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洛阳、新乡、安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外运河南公司《关于分支机构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2009)豫外运财字第009号],因中国外运河南公司在省内3家分支机构单独设置帐簿,编制报表,独立计算盈亏,能够独立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中国外运河南公司申请,经研究决定,中国外运河南公司下属洛阳分公司、新乡分公司、安阳报关分行(具体名单见附表),暂由各分公司就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管理。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表:
中国外运河南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主管税务机关 |
中国外运河南公司洛阳分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纱厂东路4号 | 洛阳市西工区国家税务局 |
中国外运河南公司新乡分公司 | 新乡市中原路40号 | 新乡市牧野区国家税务局 |
中国外运河南公司安阳报关行 | 安阳开发区海河大道西段 | 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
二OO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