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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批复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9]36号

颁布时间:2009-02-10 13:30:56.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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