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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09]1249号

颁布时间:2009-07-03 10:39:18.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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