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2010]29号
颁布时间:2010-05-27 15:13:29.000 发文单位:
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皖发〔2010〕2号),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全力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融入示范区建设大局
1、深刻把握示范区建设重大意义。建设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崛起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实施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是全省上下的共同任务。各级地税部门要深刻把握示范区建设重大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示范区建设、加速安徽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2、努力做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先行者和试验区。示范区地方税收工作标准要与发达地区对接,工作目标要领先全省,工作业绩要争做系统表率。要将地方税收工作始终置于示范区建设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和落实,更加自觉的服务和保障大局;将创新要求贯穿到地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凡是有利于示范区发展的服务举措和管理办法,都要积极主动地实践和推进;将效能要求、效能责任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每一位地税干部,在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中,不断提速增效。
3、坚持以先进的理念引领地方税收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并吸收发达地区先进理念、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先进的理念引领地方税收工作。坚持纳税人至上、服务纳税人就是服务发展、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征纳双方地位平等、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纳税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等现代服务理念,推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绩效管理和文化建设等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推进税收管理不断创新。
二、健全运行体制,提高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效率
4、强化征管资源配置。根据示范区建设发展状况,按照“固定税源要清、新增税源要明”的要求,科学谋划配置征管资源。适应示范区“园中园”、“托管园区”、“联合共建”等多种合作建设模式,本着征管资源向经济发达、税源丰富地区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提出设置或调整征管机构的意见或建议;本着优秀人力资源向基层倾斜、向服务和管理一线倾斜的原则,配备充实相应的征管人员,满足示范区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工作需要。
5、优化职能分工。认真研究新时期、新环境下地方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按照纳税服务贯穿税收征管工作全过程的总体原则,落实管理前置、集中征收(无区域征收)、同城通办、“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序列职能,明晰分工,明确责任。
6、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优化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衔接,以综合征管软件为支撑,畅通联系渠道和联系手段,确保各个环节运转有序、配合有力、相互制约。巩固征管业务重组、流程优化成果,探讨新的优化途径,进一步从体制上减少管理层次、简化管理手续、减轻基层及纳税人负担,提高征管效率。
7、探索建立综合治税机制。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财政、国税、工商、金融、公安、国土、规划、房产等部门联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综合治税机制,进一步改善依法治税的外部环境。
三、优化税收服务,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8、强化财力支撑。组织收入是地税部门的中心工作,也是地税部门促进示范区建设的最基本手段。地税部门既要大力组织收入,把示范区的发展成果及时、准确体现到地方税收收入和基金费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上来,为示范区经济社会事业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又要科学组织收入,把组织收入的过程变成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发展的过程。
9、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各地实际,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和经济税收关联分析,从发挥政策效应、促进示范区发展的角度,在产业规划布局、确定承接方式等方面,为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有影响力的决策建议。
10、做好对接服务。在企业入驻之前,通过有效渠道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特点,特别是对组团转移的企业,要提前筹划对接方案,掌握承接主动权,努力做大地方税收管理和服务空间。妥善解决转入企业征管范围界定问题,解除企业后顾之忧。对企业在转入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各类涉税手续,设立“绿色办税服务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
11、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的转入企业,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应的税收政策,帮助企业适应环境、顺利落地、尽快发展。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充实人员配备,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解答能力,努力将热线打造成为纳税咨询的首选途径。加大纳税辅导力度,促进纳税人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利用税务人员对会计制度、税收政策以及税收管理较为熟悉的优势,协助纳税人在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经营模式变更等方面做好税收分析,防范和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1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纳税人为主线,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措施。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示范区,特别是两个集中区的互联互通审批办事窗口和代理服务机构建设;着力加强地税互联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突出服务功能,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3、建立纳税人权益维护机制。建立纳税人需求收集与响应机制,及时收集和研究解决纳税人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依托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等力量,帮助和指导纳税人成立纳税人自助组织,加强征纳双方协调与互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14、深化“一对一”服务。在示范区内全面推行“一对一”服务纳税人工作。对示范区内的重大项目、重点税源全面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进服务,拓展服务内涵,改进服务方式。
15、进一步创新办税方式。加强办税服务厅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申报纳税通报通缴、普通发票通验通售、涉税文书通取通查、税务登记通受通办。进一步深化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应用,企业申报纳税以网上办税为主体,集中区企业网上申报率100%,2012年前示范区企业网上申报率达90%以上。
16、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实行税务认定事项确认制。企业在转入前已经具备的各项涉税资格,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在有效期内转入示范区的,主管地税机关自动承接确认。优化办税流程。梳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办税流程,在保证执法质量、满足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对可要可不要的,一律精简;对需要保留的,一律优化,杜绝纳税人多次找、多头找、找多头的现象。精简报送资料。凡是纳税人已经报送了基础信息资料,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其重复提供资料复印件;凡是纳税人定期报送的资料,全面纳入“一户式”存储,其他部门如果需要使用,从综合征管软件中自行提取;对已具有电子认证身份的纳税人,在使用电子方式报送涉税资料后,其纸质资料只需要年终一次性报送即可。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利用AHTAX2009“双平台”办理网上行政审批。对于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省局将实行“见文审批”制。各市、县地税局(不含分局)直接上报省局,省局收文即视为同意,每季集中办理审批手续,不再单独行文审批。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巩固与国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个体税收征管等工作成果,进一步创造条件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范围。
17、认真开展纳税服务评价考核。采用现场评价、定期评价等方式,开展纳税服务质量的外部评价。重视并利用好省局开展的第三方调查成果,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严格纳税服务内部考核。改进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及时处理纳税人意见和投诉。
18、进一步规范税收检查。增强检查计划性。根据各地征管实际,统筹安排各项税收检查,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并事先告知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减少检查次数。除群众举报、上级交办、专项检查和协查案件外,对示范区内初创企业,自办理地方税务登记之日起两年内不进行税收检查,其它企业税收检查一年内不超过一次。对企业入驻示范区前的税收检查结果,原则上应予认可,不得重复检查。限制检查时间。对企业规模较小并且问题简单的案件,实地检查时间应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规模较大或案情复杂的案件,实地检查时间应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如需延长,检查人员应说明原因及拟延长的时限,并报所属市、县地税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19、全面实施“阳光稽查”。查前告知纳税人权利义务,允许纳税人先行自查,对自查主动缴纳税款的企业可免予行政处罚。查中认真反馈,告知纳税人检查情况,维护好纳税人的陈述申辩等权利。查后认真回访,征询纳税人的建议和要求。鼓励调帐检查。对已经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应委派具有电子查账技能的检查人员,实行电子软件查账,提高检查时效。
四、突出“信息管税”,大力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20、创新税源管理模式。在坚持各基层分局守土尽责的同时,根据各地税源管理实际,突破现有的税收管理员属地管理、划片管户的单一方式,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对重点税源采取以“管户为主”,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对一般税源采取“管事为主”的专业化管理模式,按照流程分工、环节分工、事项分工等,实施精细化管理。根据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要求,特别注重研究加强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收征管。
21、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互动工作制度。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为税务稽查提供稽查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查处结果;对分析、评估、稽查反映的问题汇总归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日常税源监控管理。
22、深化AHTAX2009应用。全面推广征管软件AHTAX2009。加强应用培训,强化日常运行维护。建立软件应用问题收集、传递及上报机制,拓展软件应用广度和深度,有效发挥软件各项效能。进一步开发和运用“双平台”,提高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效率。
23、完善征管信息采集。积极拓展信息采集渠道,统一、规范信息采集标准。按照“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涉税信息指标,特别是重点税源企业的信息采集。依托现有综合征管软件,实现地税系统内部信息的高度共享,避免要求基层多头报、重复报数据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合作,建立经济税源信息传递机制,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真实、充分的第三方信息。
24、严格征管信息质量管理。以综合征管软件升级为契机,对原有征管数据进行认真整理,做好相关数据的修正和垃圾数据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数据录入、审核、修改、删除、存储、备份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依托AHTAX2009数据质量监控模块,对征管数据严把质量关,保证征管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努力实现征管数据“零差错”。
25、强化征管信息日常应用。建立和完善征管信息分析应用制度。市、县局要对多渠道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提炼、归集、分类,定期开展综合信息预警分析,形成面、线、点逐级递进的分析机制,为基层分局开展纳税评估提供指导。着力抓好相关涉税信息比对工作,及时发现税收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真正实现征管信息的增值应用。
26、积极推进纳税评估。指导纳税人做好税务风险防范工作。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根据当地征管实际和纳税人遵从税法情况,选择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企业,人机结合开展纳税评估。基层分局每年对企业户纳税评估面从户数上不少于10%,从行业上不少于3个行业,重点税源户、异常申报户评估面达100%。要注意摸索规律,建立和应用评估模型。
27、开展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税收征管状况分析监控办法。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征管软件相关模块,深度分析利用监控数据,拓宽监控范围,实现以信息化手段对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
28、改革普通发票管理。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提高发票通用性,减轻基层地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改革发票开具方式,大量压缩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机打发票,对建筑安装、房地产、广告业、旅游业等行业推行“网络在线开具发票”(已经推行了税控装置的除外),2012年前对营业税起征点以上货物运输业、饮食业、娱乐业纳税人,全部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建立税控发票和其他机打发票数据采集和查询平台,认真开展“票表比对”,提高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促进“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
29、改进个体工商户管理。充分利用工商登记信息、国税、地税交换的税务登记信息等,加强户籍管理。严格定额核定程序,改进核定方式,积极推行电子定税,保证核定公正、税负公平。个体户申报纳税在城区全面推行批量代扣,在农村全面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对零散性税款征收使用纳税POS机,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电子缴税业务。根据征管条件,深化社会协税护税管理,节约征管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30、继续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对内要严格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依托AHTAX2009对重大建设项目加强跟踪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跨区域的重大建设项目,各相关地税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外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搞好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交换相关信息,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控管到位。
31、推行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梳理各类征管档案、文书、报表等资料,推行电子化管理。地税部门能够通过各类征管软件提取、产生并存储的征管档案,不再手工制作、传递或保存纸质资料。
五、完善保障措施,狠抓工作任务落实
3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在省局统一领导下,皖江十市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示范区地方税收协作会,十市地税局为主要成员。一般每半年由省局确立主题,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商税收事宜,协调重大问题,形成合力协作、互利共赢的工作格局。
33、提升基层建设水平。要把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建设的主要抓手,按照省局指导意见和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继续扎实推进。要主动适应示范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提升标准,拉高标杆,确立更高的建设目标。
34、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科学整合税收管理员职责,对其承担的工作分门别类、划分等级,分别赋予不同能级的税收管理员,以事定岗、以岗明责、因才施用、人尽其才,不断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的资源配置。要实施专门的培训计划,加强税收管理和服务一线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以适应示范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35、加强执法风险防范。研究制定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具体制度措施。编制风险防范手册,认真梳理税收执法过程的风险点,明确每个岗位的防范要点和要求。全面升级安徽地税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执法风险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
36、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地税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坚持依法治税、廉洁从税,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开展明查暗访、信访下基层、廉政访察和舆情分析等工作,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预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