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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关于取消珠海市两家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函〔2010〕2373号

颁布时间:2010-09-02 13:41:25.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珠海市科工贸信局:

  经核查,你市“广东省珠海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已于2009年8月被珠海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珠海经济特区机电产品交易中心”经营面积仅为104.48平方米,目前没有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车辆检测、修理、纳税等手续的配套设施,且从2006年5月至今已耍止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

  鉴于上述两家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取消“广东省珠海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和“珠海经济特区机电产品交易中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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