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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0-11-25 09:14:34.000 发文单位: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统一安排,合肥市地方税务局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换版情况说明

  本次普通发票换版工作,在保留部分原有票种的基础上,推广使用统一新版发票,新版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及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其中通用机打发票除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使用安徽省地税局统一开发的开票软件。各行业使用的发票基本以通用机打为主,通用手工发票设定为千元版和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设定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面额。

  二、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时间

  新版普通发票自2010年11月25日起启用至2010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即新版、旧版普通发票可以同时使用。2011年1月1日开始,全市地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全面推广使用,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纳税人应在此期间内前往主管地税机关(或按主管地税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旧版发票缴销和新版发票领购手续,并按主管地税机关的要求按时参加新版发票的应用培训工作。

  三、新版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新版地税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包括专用水印纸、专用干式复写纸和专用无碳复写纸,在现有“SW”水印防伪基础上,增加区域性防伪标志---“安徽地税”水印图案。另外,通用定额发票(包括有奖定额发票)在上述双重防伪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使用版纹防伪技术。

  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不再使用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全部使用普通红色油墨印制。

  为便于纳税人查询识别发票,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将继续提供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地税网站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

  特此公告。

  软件下载:/hefei/bsfw/xzzx/rjxz/1290481692583947.htm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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