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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农村户籍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人社[2011]135号

颁布时间:2011-06-15 14:41:43.000 发文单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各社保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2011年7月1日起,本市农村户籍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的办法参保。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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