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9号
颁布时间:2011-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本文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制定的《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及其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
2.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表填表说明
3.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
4.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填表说明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下载: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