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3]41号

颁布时间:2013-07-11 11:09:42.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3〕2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7月1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nyb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