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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参加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计的中介机构准入备案的通知

青民管[2011]2号

颁布时间:2011-01-19 15:22:38.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民政局

各有关中介机构: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近些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实际,我局拟选聘信誉好、执业资质全、诚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我市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机构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连续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二)具有15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三)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多年承担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计工作并诚信服务的业绩。

  二、中介机构应报送的相关资料

  中介机构的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中介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中介机构的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资产状况等基本情况;专业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及复印件、近三年承担社会组织年检财务审计情况。

  三、中介机构入选程序

  我局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组织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入选的中介机构,以青岛市民政局文件公布。

  参加入选的中介机构从“青岛社会组织网”(www.qdmjzz.org)下载申报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将有关资料装订成册,在报名时间内报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非处。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2月15日

  报名地址:延安三路228号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邮编:266071)

  (联系人: 宋秀菊 联系电话:82106027 )

  附件:1.中介机构备选申报表

     2.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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