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安便函[2011]12号
颁布时间:2011-02-24 14:27:17.000 发文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甘肃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疫苗监管体系已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正式评估。为推动我国疫苗生产企业申请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并积极参与国际疫苗招标采购,实施“走出去”战略,国家局将在京举办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申报程序培训班,并召开疫苗生产企业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讲解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二)动员疫苗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工作;
(三)通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修订情况和实施要求。
二、参会人员
各辖区有疫苗生产企业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疫苗生产监管工作的同志1人;各疫苗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各1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人员自定。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1年3月1-2日,2月28日报到,会期一天半。会议地点:西藏大厦B座10层大宴会厅(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8号,电话:010-64981133)
四、其他事项
1、参会的有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代表食宿费用由国家局负责;疫苗生产企业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各省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疫苗生产企业参加会议。同时,为做好疫苗预认证申报程序的培训,请各企业填写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调查问卷(见附件2),并携带至培训会场。调查问卷请登陆国家局网站(www.sfda.gov.cn)本通知页面自行下载。
3、会务工作委托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负责。请各参会单位填写回执(见附件3),及时传真至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联系人: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王芙
电话:010-84663069
传真:010-84663322
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崔野宋,刘景起
电话:010-88330850,88330864
附件1:参加会议的疫苗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2: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调查问卷表
附件3:参会回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