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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

发改委[2012]2号公告

颁布时间:2012-01-30 11:21:01.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2号)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共33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共539人)、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共5家)、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共27人)予以公告。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附件:

  一、2012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一批)

  二、2012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名单(第一批)

  三、2012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

  四、2012年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事项变更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下载:附件1-4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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