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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

晋政发[2008]26号

颁布时间:2008-09-28 14:46:14.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由于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和发展方式粗放,全省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将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

  第一章 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节 生态功能区划指导思想

  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进行省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保护规划与生态经济规划的基础。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生态学原理,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增强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形成演化规律的基础上,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理论为指导,进行生态功能区划,指导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节 生态功能区划原则

  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的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服务功能为主。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以生态调节功能优先;在具有多种生态调节功能的地域,以主导调节功能优先。

  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综合考虑流域上下游的关系、区域间生态功能的互补作用,根据保障区域、流域与全省生态安全的要求,分析和确定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

  综合、协调原则:生态功能区划是一项综合、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进行区划时,必须用综合性、系统性、多层面的复合指标,全面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区域单位整体特征,视其相似和差异程度来划分区域、确定界线,以正确地反映区域分异情况;生态功能区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区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有关区划、规划相衔接。

  遵循自然规律原则:在充分考虑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相互作用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生态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划分依据,并保证各生态功能区的功能独特性。

  管理适用性原则:当生态边界和行政区域的边界线相近,在不影响上述分区原则的情况下,则以行政区域的边界为区划边界。既考虑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兼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又可以满足高层次决策的宏观指导,有利于政府综合管理、合理利用和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 生态功能分区的依据和方案

  第一节 生态功能分区等级与划分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受胁迫的过程和效应、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系统的特征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区划的理论基础是地表区域分异规律。

  一、分区等级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系统分三个等级。

  即:一级区——生态区

  二级区——生态亚区

  三级区——生态功能区

  二、区划依据

  生态区 生态区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相衔接,是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延续。分区依据以中国生态功能区划体系三级为基础,结合山西省的自然地理特点,特别是反映水平地带性规律(如:恒山山脉以北为温带半干旱草原生态地区,恒山山脉以南为暖温带半湿润落叶阔叶林生态地区),以及大的地貌单元格局、高级植被类型单位、热量条件和典型的生态系统划分。

  生态亚区 生态亚区根据生态区中的生态系统类型的差异性,依据地貌单元、水系流域、热量和水分指标(干燥度指标和水份余亏指标)、植被类型、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生态环境特征划分。

  生态功能区 在明确生态区、生态亚区的基础上,根据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空间分布特征及生态系统胁迫状况,并参考行政区划(管理适用性原则)等因素划分。

  第二节 生态功能区划系统方案

  根据上述生态功能区划原则、分区依据,在分析山西生态环境现状及其特征,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将一系列相同比例尺的评价图,采取生态地理法、空间叠置法、相关分析法、专家集成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等方法,按照管理的要求,按生态功能区划的等级体系,通过自上而下划分,构成《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系统。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共分为5个一级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44个生态功能区(详见区划系统)。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略)

  第三章 生态功能区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尽快编制完成本行政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验收合格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抄送省环境保护局备案。

  二、各级政府制订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各项专项规划时,要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充分考虑生态功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三、各级政府制订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要根据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确订合理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制定可行的方案和具体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区域生态安全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基础。

  四、对生态安全有重大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蓄洪防涝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应建立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各市应根据本区域的生态安全保障的需要,建立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五、经济社会发展应与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保持一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目标,不得造成生态功能的改变;禁止在生态功能区内建设与生态功能区定位不一致的工程和项目,对全部或部分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新建项目,应对项目重新选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已建成的与功能区定位不一致的工程和项目,应逐步改造或搬迁。

  六、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生态功能区划的科学意义和重要性,普及生态环境教育。注重对党政干部、新闻工作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资源开发保护监督,支持和鼓励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功能区的管理。

  七、加大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理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为实施《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第四章 生态功能区的主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分为5个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44个生态功能区。依据区域主导生态功能,44个生态功能区可归属为6类生态功能区。其中:水土保持和风沙控制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煤炭、有色金属开发与生态系统恢复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农牧业生产类型为主的生态功能区13个,水库调蓄与水土保持类型生态功能区1个,城市发展与城郊、盆地农业类型生态功能区6个。

  一、水土保持和风沙控制类型生态功能区

  该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即:左右平台地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区、采凉山山地丘陵林牧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中条山南麓黄土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河保偏黄土丘陵农牧业与煤炭开发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神池五寨宽谷丘陵农林牧业与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古县浮山低山丘陵旱作农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晋西离柳煤焦业开发与农林牧业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和晋西南部黄土塬农林牧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主要保护措施:

  1.加快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生态建设工作,逐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水土保持要以小流域治理为模式,以生物措施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实施沟、坡、梁、峁综合治理,加速以防风、固沙、保持水土为中心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陡坡,特别是25度以上坡耕地还林、还草工程,实行草、灌、乔相结合,完成“三北”防护林体系的建设任务。

  2.搞好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淤地坝建设;切实搞好以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水、保土、保肥;扭转耕作粗放和广种薄收的种植习惯。

  3.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止各种破坏水土资源、地貌和植被的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特别要重视引黄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

  4.严格资源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生态监管,控制新的人为土壤侵蚀。

  5.发展以农村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保护自然植被。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的基础上,积极示范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省柴节煤炉(灶)、高效节能吊炕等节能技术,鼓励开展生物质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减少生物质资源直接燃烧等利用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生活用能问题,避免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

  6.鼓励移民并点,减少零散移民点,提高人口集聚程度,减轻生态脆弱地区自然生态压力;加速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加快农业人口转移,降低人口对土地的压力。

  7.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严禁乱砍滥伐树木,限制经济开发活动。

  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农、林、牧业

  1.调整农、林、牧产业结构,要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以林牧业为主,兼顾农业作为调产思路,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畜牧经济区基地,以果、枣为主的经济林果业园地,晋西北高寒农产品杂粮基地,培育特色农业,发展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2.因地制宜地布局作物种类,推广抗旱、耐寒优良品种及旱作农业技术;改进和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加工系列产品,走规模化、商品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路子。

  3.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强草地建设与保护,进一步做好草地承包经营,划区轮牧工作,实现草地建设、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加快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积极推行牛羊舍司养殖。

  二、煤炭、有色金属开发与生态系统恢复类型生态功能区

  该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即:洪涛山大同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区、朔平台地煤炭开发与风沙控制及农林牧业生态功能区、阳泉丘陵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及旱作农业生态功能区、太岳山西部煤焦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长治盆地北部丘陵潞安矿业开发与农业生态功能区、晋城盆地及周边丘陵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及经济林生态功能区、太原西山煤炭综合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和中条山西部山地有色金属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

  主要保护措施:

  1.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和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小煤矿,制止乱采滥挖、无证开采行为;严格执行新建矿山采矿许可证审批制度。新建矿山要认真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程序。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2.采矿业要节能和洁净化生产并举,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回收率,减轻环境空气污染和水污染;加强对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的治理,实行严格的采空区生态恢复和治理措施,减轻煤炭工业发展对生态系统的压力。

  3.煤炭和有色金属矿山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编制《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生态环境破坏少、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推进煤炭、有色金属等工业的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4.发展以农村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保护自然植被。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的基础上,积极示范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省柴节煤炉(灶)、高效节能吊炕等节能技术,鼓励开展生物质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减少生物质资源直接燃烧等利用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生活用能,避免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

  主要产业发展方向:

  1.煤电产业:发挥本地煤电能源优势,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焦炭企业集团,兼并、重组、改造中小煤矿和焦炭企业;实施资源整合,煤、气、电、油等各类能源共同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综合利用和节约资源;建设环保型绿色矿山和企业,提高煤炭综合利用与附加值,实现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农业:根据本生态功能区的农业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工程,生产特色农产品,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拉长产业链条,提质、增量、增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类型生态功能区

  该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恒山山地水源涵养与自然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区、五台山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及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太行山南部山地林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太岳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中条山东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管涔山汾河源头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关帝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和吕梁山南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主要保护措施:

  1.在重要水源涵养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对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和管理,尤其是管涔山是汾河、桑干河和北川河的发源地,要作为重点。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不利于保护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地等。

  2.继续加强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治理土壤侵蚀,恢复与重建水源涵养区森林、灌丛、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和地表径流滞蓄能力,保持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控制水污染,减轻水污染负荷,严格限制发展导致水污染的产业。

  4.提高现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水平。继续在生态地位重要、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关键区域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加快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和保护手段,全面提升保护区综合管理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经济开发,加强外来物种入侵控制,禁止滥捕、乱采、乱猎;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砍伐、放牧、狩猎等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活动,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进行旅游开发;加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有效保护。

  5.发展以农村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保护自然植被。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的基础上,积极示范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省柴节煤炉(灶)、高效节能吊炕等节能技术,鼓励开展生物质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减少生物质资源直接燃烧等利用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生活用能,避免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

  主要产业发展方向:以林、牧为主,兼顾农业,适度发展旅游。

  1.林业:综合开发,提高森林资源的多样性和多功能价值。林业资源开发,要合理、有序采伐,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协调,建立林、工、副、贸相结合,产、供、销一体化的新型产业结构。适度采集和引种、栽培相结合,合理开发野生经济和药用植物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形成种养加、农工贸相配套的产业结构和良性循环体系,实现产业化。

  2.牧业:坚持保护优先,以草定畜,或实行草场禁牧期和轮牧制度,防止超载放牧。

  3.农业:以杂粮生产为主。

  4.旅游: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风景名胜区开展多种所有制下的旅游开发活动,适度有序、科学合理地发展旅游。

  四、农牧业生产类型为主的生态功能区

  该类型生态功能区13个,即:黑驼山山地丘陵生态畜牧业与林业生态功能区、天镇阳高盆地农林牧业及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丰稔山山地丘陵林牧业生态功能区、广灵山间盆地农牧业生态功能区、灵丘山地丘陵农林牧业生态功能区、系舟山山地丘陵林牧业及旱作农业生态功能区、灵石汾西低山丘陵旱作农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和顺左权山地丘陵林农牧业生态功能区、北浊漳河上游旱作农业与地质遗迹保护生态功能区、沁水河上游农林牧业与煤炭开发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滹沱河上游农林牧业及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晋中盆地农业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区和峨眉台地旱作农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主要保护措施:

  1.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综合利用。山地丘陵区要提高水源涵养功能和地表径流滞蓄能力,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盆地应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衡,严禁超采,防止出现大面积的地下漏斗和地表塌陷;鼓励建设节水灌溉设施,鼓励推广节水农艺技术,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2.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地力,分区域实施耕地环境质量监测和耕地地力监测,加强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改造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

  3.发展以农村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保护自然植被。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的基础上,积极示范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省柴节煤炉(灶)、高效节能吊炕等节能技术,鼓励开展生物质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减少生物质资源直接燃烧等利用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生活用能,避免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

  4.加速盐碱荒滩地的治理和改造,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严禁可能导致农业污染,破坏土地环境的经营活动,保护其农业环境。

  5.加强湿地生态保护,特别是运城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对运城盐湖等工业密集区域建立联防共管机制,开展对水资源的利用和污染方面的定期监测,严防由于工业生产对湿地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加强对旅游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对库区的水环境和水鸟越冬造成严重影响;加强对运城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6.有计划引导居民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积极进行村庄迁并与农田整理,鼓励区内非农土地、闲置土地转为种植业和林果园艺业发展用地,鼓励农田向规模经营大户集中。

  7.晋中盆地、临汾盆地是山西汾河中、下游流经地区,应加速进行汾河流域生态工程建设;做好保护汾河生态系统规划,严格论证,把水环境治理和汾河流域生态建设相连接,保护汾河与美化汾河相结合;水资源利用与水源涵养、保护相融合,推行节水技术;严格限制高耗水重污染项目。

  8.北浊漳河上游旱作农业与地质遗迹保护生态功能区的榆社县区域范围内古脊椎动物化石储量大、科学价值高,要编制好化石保护规划,并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贯彻、实施《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3号),做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采掘化石;发现新的化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主要产业发展方向:

  1.农业:调整农业结构。结构调整要向深层次推进,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优化配置资源,突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的培育和发展,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建立合理的农业生态系统。

  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实施特色农业工程。临汾、运城盆地,围绕粮、棉、油、菜、果等优势农产品,建设以优质棉、麦和水果为主的平原生态立体农业生产基地;中部盆地,建设以无公害果品、玉米和蔬菜生产基地为主;东部山地发展畜牧业,建设肉、奶牛和肉羊养殖基地及以核桃为主的干果基地;忻州盆地和长治、晋城地区建设玉米、杂粮、生猪、蚕桑生产基地;晋北建设生态畜牧业经济区和优质杂粮基地,发挥生态服务功能作用和农产品的特色优势,进而形成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行业优势和地区整体优势,逐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建成具有特色的农产品重点生产区域;发挥大运公路优势,建设生态经济开发区,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政府投入,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基地建设和认证规模;优化产地环境条件,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实现农产品生产生态、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农副产品加工业: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围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和壮大一批生产规模大,农副产品流通快,市场覆盖广,辐射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如:优质高效畜牧基地及奶牛、肉牛、肉羊系列畜产品加工和乳品加工、小杂粮加工、粮食蔬菜加工等,各自形成产业链,促进农业大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

  3.旅游业: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合理设计旅游线路,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使旅游容量与有效保护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旅游设施建设要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五、水库调蓄与水土保持类型生态功能区

  该类型生态功能区1个,即:汾河上游水库调蓄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主要保护措施:

  1.严禁在陡坡开垦耕种。加快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灌、还草工程,封山育林,提高植被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不断改变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条件,恢复生态平衡。

  2.缓坡丘陵沟壑区,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治水土流失,开展以保土、保水、保肥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林牧持续协调发展。

  3.发展以农村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保护自然植被。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的基础上,积极示范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省柴节煤炉(灶)、高效节能吊炕等节能技术,鼓励开展生物质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减少生物质资源直接燃烧等利用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生活用能问题,减少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

  4.加强汾河水库管理。既要发挥汾河水库调蓄功能,又要保持水质清洁,防治污染,为太原市提供优质、清洁、安全的水源。

  5.改变水库周边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实施乡村清洁工程,严格控制农药、肥料、地膜等使用量,有效回收和利用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建立农村垃圾回收和处理机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水库周边农业和农村环境。

  主要产业发展方向:适度发展生态农业。

  六、城市发展与城郊、盆地农业类型生态功能区

  该类型生态功能区6个,即太原榆次城镇发展与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大同城镇发展与盆地农林牧业及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长治城镇发展与盆地农业生态功能区、临汾城镇发展与盆地粮棉农产品和林果业生态功能区、忻州城镇发展与盆地农林业生态功能区、运城城镇发展与盆地棉麦果农产品和湿地保护生态功能区。

  主要保护措施:

  1.城镇发展要注重城镇化质量和效能,集约性、组群式和地域特色相结合;突出城市个性和功能特征,兼顾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工业、社会、文化发展与生态城镇建设相融合;城镇发展与资源禀赋相适应,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城镇发展要带动新农村建设,互促互动相结合;省会大城市太原、区域中小城市与小城镇要功能互补、集群推进、协调发展;运城城镇发展与地域特色相结合,既与盐湖、湿地自然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相融合,突出城区功能特征,又要与盆地棉麦果农产品开发相协调,建设好山西棉、粮生产基地。

  2.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城市。在城市的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污染企业,限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

  3.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科学规划,采补平衡,合理调剂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实施保水、节水、蓄水工程。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综合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规划地下水禁采区,严禁超采地下水,防止出现大面积的地下漏斗和地表塌陷。

  4.发展以农村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保护自然植被。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的基础上,积极示范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省柴节煤炉(灶)、高效节能吊炕等节能技术,鼓励开展生物质资源的循环可持续利用,减少生物质资源直接燃烧等利用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生活用能,避免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

  5.加强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功能,限制城市的无序扩张。

  主要产业发展方向:

  1.农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立优质粮生产基地、菜篮子基地、优质果品基地和优质苗木花卉基地,发展城郊型生态农业。

  2.工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化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培育新型优势支柱产业,促进支柱产业多元化;优势支柱产业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科技水平,发展系列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

  3.旅游:建设城郊乡村生态旅游区,发展生态旅游。

  附: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图(1∶300万) (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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