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终[2009]12号
颁布时间:2009-04-16 11:03:0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根据《2009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安排,我委于2009年2月下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轮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终〔2009〕7号)。在各区县教育部门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第二轮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为117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区县教育部门根据街镇社区教育的现状和计划开展的实验内容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将实验工作的实施情况反馈给我委终身教育处。到2010年底我委将根据各实验街道(乡镇)工作实施情况和成效,开展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估选拔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