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评协[2010]37号
颁布时间:2010-05-25 10:17:24.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转发及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标准界定的通知》(中评协[2008]43号)的规定和行业发展需要,为掌握全省执业会员结构情况,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下半年组织的行业全面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会员注册管理,维护执业会员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行业内开展执业会员结构调查工作。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现阶段资产评估执业会员分类说明》(附件1)认真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填报《湖北省资产评估执业会员结构统计表》(附件2),并于2010年6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评协。对报送情况的核查结合行业全面检查工作一并进行。
各资产评估机构在组织执业会员结构调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联系。
联系人:陈 蕾
联系电话:027-87836397
电子邮箱:hbpg2006@yahoo.com.cn
附件1:现阶段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分类说明
附件2: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结构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现阶段资产评估执业会员分类说明
一、专职评估师
(一)自由职业人员,执业资格仅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个人收入、社保均在所注册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A1;
(二)退休或办理内退(养)人员,在资产评估机构注册执业,全日制上班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全额工作收入,社保在退休或内退原单位——A2;
(三)自由职业人员,注册两个以上执业资质,个人收入、社保均在所注册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或以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为主——A3。
二、评估师
(一)在党政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B1;
(二)在民营企业全日制工作,未在资产评估机构正常执业人员(正常工作时间内)——B2;
(三)退休或办理内退(养)人员,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仅获取费,或从事其他工作为主,部分为跨行政区域——B3;
(四)注册两种以上执业资质的人员,以其他资质为主,个人收入、社保均在其他非中介机构,或跨行政区域的其他中介机构——B4。
三、兼职评估师
(一)注册两种以上执业资质的人员,以其他资质为主,个人收入、社保均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中介机构。可细分为两类:即隶属于同一中介集团的其他中介机构和非同一中介集团的其他中介机构——C11、C12;
(二)在科研、教学单位的非坐班工作人员,执业资格仅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以教学、科研等为执业目的。可细分为三类:即参加执业并签署资产评估报告类型、较少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类型以及未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类型——C21、C22、C23;
(三)退休或办理内退(养)人员,较少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但未从事其他工作——C3.
注:行政区域以省辖市、自治州、省直管市、林区为单位。
附件2:
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结构统计表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请在表中对应空白处打“√”)
序号 | 资格证号 | 姓名 | 专职评估师 | 评估师 | 兼职评估师 | 备注 | |||||||||||
A1 | A2 | A3 | B1 | B2 | B3 | B4 | C11 | C12 | C13 | C21 | C22 | C23 | C3 |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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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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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