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评价[2010]427号
颁布时间:2010-10-21 15:21:03.000 发文单位: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做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2011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1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出资监管企业应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加强预算目标与规划目标、考核目标的衔接,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并逐步推广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一)正确分析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
当前,出资监管企业所处国际国内环境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各企业集团应继续坚持稳健的财务策略,以战略规划为导向,与考核目标相结合,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控制职能,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同时,企业应注重数据与分析的结合,认真编写预算说明书。
(二)完善组织体系和预算流程,加强财务预算的权威性
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成立预算委员会或设立预算领导小组,行使拟定目标、审议方案、协调问题等职责,以全面提高预算权威性。企业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早启动、准预测、细安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预算工作组织力度,落实预算管理责任,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从而增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导向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预算执行跟踪,提高财务预算的执行力
企业集团应将预算主要指标分解到季度,预算执行较好的企业可分解到月度,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同时,预算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应纳入风险预警体系,对企业预算执行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以控制预算执行的偏差率,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分析实际业务与预算指标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强化财务预算执行的监督力。
(四)建立财务预算评价机制,提升财务预算的重要性
企业应建立财务预算评价机制,应结合财务决算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按质量、进度、完成率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评价,强化预算编制的后评估。同时,企业应按照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将预算目标落实到相关岗位和责任人,以保证预算执行到位。
(五)推行全面预算制度,提高财务预算精细化程度
企业应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的作用,建立满足其全面预算管理需求的信息化系统,积极有效推进全面预算工作,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及时指导企业经营活动的改善和调整,实现科学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推动企业综合经营实力不断提高。同时,企业应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实现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薪酬预算等各类预算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行全面预算。
二、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各企业集团应当在做好各项业务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市国资委统一的报表格式、指标口径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一)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2011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和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预算表等4张主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等8张附表、主要指标预报表等2张补充表以及1张计算机自动生成表;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包括主要财务指标说明等8项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3)
(二)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范围
2011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为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实质控制原则,编报范围包括本市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公司、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原则上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范围口径相一致。
(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填报级次及口径
企业财务预算01-05表、补充02表填报集团合并、本部、二级子公司三个层级;06-12表、补充01表填报集团合并、本部两个层级。同时明确报表汇总方式按资产纽带关系合并汇总,集团合并填报的口径与决算报表一致。对于因特殊原因暂未纳入企业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应予以专项说明。
(四)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报送
1、预报表报送:企业集团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201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2、草案报送:为及时跟踪企业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科学性,企业集团应于2011年2月28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2011年度预算草案(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3、正式报送:各企业集团财务预算报告应经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具体要求:一是以正式文件报送纸质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集团合并财务预算报表、集团本部财务预算报表(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二是报送集团合并、本部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数据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使用统一下发的软件格式),并抄送本企业监事会。
各委托监管企业的财务预算报告由各委托监管单位审核后,报送市国资委。
4、预算调整:如果企业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需停止、重大修改或新增预算事项的,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预算编制的基础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年度财务预算的,应当认真填报“2011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并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予以说明(详见附件4)。
四、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五、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