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园区[2011]64号
颁布时间:2011-01-28 16:16:02.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现将《2011年产业转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市及园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我委工业园区处联系。
(联系人:张会洋,电话:83135877,传真:8313594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2011年产业转移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汪洋书记关于“产业转移还要再推一把”的批示精神,不断出台新的政策,落实各项措施,较好地实现了“三年初见成效”的任务目标。截至2010年底,全省34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已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项目2044个,协议投资额468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4%和28.4%;2010年全年实现产值1953.6亿元、税收108.85亿元,同比增长115.35%和104.99%.超额完成了2010年实现总产值1500亿元、创税75亿元、分别增长50%左右的既定目标。
2011年是产业转移工作阶段转换的攻坚年,我们要以“打一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通过重点抓好“十个一”工作,全力推动产业转移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政策措施为手段,以全面、科学发展为目的,加快推动园区建设出效益,推动珠三角地区以转移促转型升级见成效,推动产业转移工作取得突破进展,为全面实现产业转移“五年大见成效”夯实基础,为建设幸福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园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确保实现工业总产值2600亿元(争取实现3000亿元),创税130亿元,分别增长30%左右,带动园区所在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均GDP增幅与GDP增幅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主要工作
(一)着力于市场纽带,出台一个意见,牵头促成一批新型合作共建关系,力争在长效机制方面实现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制订出台《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创新园区共建模式,建立基于利益共享的新型园区合作共建长效机制。召开合作共建经验交流会,在有条件的园区推广深圳-汕尾、顺德-英德等合作模式,促成一批新型合作共建关系。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园区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效开发,科学管理。制订出台“双转移”与“双到”相结合实施办法,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模式,扶持1-2个园区作为双转移工作与双到工作相结合的试点。各地经信系统、各园区要深刻理解市场纽带的内涵,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和合作共建模式创新,积极指导推动园区先行先试。
(二)着力于园区平台,制订一个办法,拿出一份有质量的调查报告,力争在开发建设和考核激励方面实现突破。做好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制订出台园区考评升降级制操作办法,完善奖惩机制和升降级制,突出考核激励效果。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园区报请省政府进行通报表彰,给予适当奖励,协调专项资金、用地指标、招商渠道、宣传推广等资源进行倾斜支持;对于考核排名后三的园区给予黄牌警告;省示范园考评不达标或连续两年排名后三降格为非示范园区,非示范园区考评不达标或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取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资格。组织召开珠三角地市合作共建省示范园工作情况汇报会,督促落实珠三角地区落实合作共建主体责任。开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情况调研,针对园区目前用地、资金、招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积极提出解决思路和工作方向,为我省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结合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关于重点扶持10个左右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精神,重点扶持13个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培育8个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有关资金、相关公共平台政策适度向两类园区倾斜。珠三角地区每年1亿元合作共建资金重点用于省示范园建设;对8个中标的专业性园区专业产业发展加强指导督促,着力提高园区产业承接能力和产业配套水平,加强与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加快培育区域优势产业。稳步推进相关园区规划调整和扩园工作;对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符合土地、环保政策,具有较强发展后劲的工业园区或基地从严开展园区认定工作。强化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软硬环境建设,推动园区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开展有关资金、政策、环保、用地情况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环境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各地经信系统要把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重要工作载体,全力加快园区建设,借助园区平台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如两业融合、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经济协作等;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合作共建工作的落实;各园区要进一步加快开发建设进度,提高产业发展水平,积极打造区域优势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增长极。
(三)着力于活动载体,做好一批招商活动,开展一批园区推介,力争在园区招商引资方面实现突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央企、民企、外企三大招商引资活动,认真落实我委牵头的“千家民企进广东”活动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园区参与有关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做好企业家赴园区考察洽谈,充分发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载体作用,推动招商项目落户园区。指导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展一批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利用中博会等相关平台进行招商推介,加快园区招商引资步伐。各地经信系统、各园区要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园区发展突出重要的位置,全力落实省部署的民营企业招商引资任务,以园区作载体,整合相关资源,灵活运用各种招商引资渠道,争取在园区产业招商和优质项目招商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四)着力于政策推动,用好一笔资金,抓好一批试点,力争在珠三角腾笼换鸟和产业异地转型升级方面实现突破。加大对珠三角实行“腾笼换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和引导力度,用好用活产业转移奖励资金,对珠三角地区企业产能(产值)转出和产业转移工作较好的珠三角政府进行奖励,提高珠三角地区政府和企业产业转移积极性。推动珠三角紧密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对有意向转移的产业或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引导产业链整体转移和项目组团式转移。着力扶持1-2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和传统产业异地升级试点。鼓励指导珠三角加大自身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和总部经济,进一步提升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力争成为国际先进产业输入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各地经信系统尤其是珠三角各市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的工作部署上来,落实省的政策不讲条件、不留余地、不打折扣,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产业转移对本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积极为有转移意向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引导帮助企业转移或就地转型升级,创造性地深入开展工作,确保把省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五)着力于典型引路,树立一批典型,开好一次大会,力争在宣传推广方面实现突破。以“三年初见成效”为主题,广泛开展产业转移宣传工作,推动实施“产业转移巡礼”宣传方案,积极营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加大典型总结力度,挖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与省委政研室开展合作,以双转移总结报告为基础,全面总结宣传双转移工作成效,在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认真做好省推进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双转移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组织召开全省合作共建和园区开发建设经验交流会,分批次开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赴省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开展学习考察活动。建立健全产业转移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园区开发建设最新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要求,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分片分区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各地经信系统要积极配合省的宣传和相关会务工作安排,主动总结本地的典型经验,敢于展示成绩,善于展示成绩,利用社会舆论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
产业转移2011年重点工作
序号 事项时间 进度
1 制订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升降级制操作办法。 3月
2 筹备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 4月
3 制订出台《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指导意见》。4月
4 开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情况调研 4月
5 组织召开珠三角地市合作共建省示范园工作情况汇报会。6-10月
6 落实2010年度珠三角产业跨市转出奖励资金(政府奖励)。6-12月
7 组织开展珠三角企业产能(产值)转移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全年
8 出台双转移与双到相结合的操作办法。 3-7年
9 扶持1-2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和传统产业异地升级试点。全年
10 召开全省合作共建和园区开发建设经验交流会。 6-8月
11 开展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 2-4月
12 稳步推进相关园区规划调整和扩园工作,组织开展符合条件的园区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工作。全年
13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央企、民企、外企三大招商引资活动,充分发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载体作用,推动一批项目落户园区。全年
14 总结双转移工作成效,组织开系列宣传活动,在有关媒体开展宣传推广。全年
15 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分片分区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全年
16 组织1-2次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赴省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开展学习考察活动。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