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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

大政发[2010]79号

颁布时间:2010-12-28 09:51:33.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我省水利发展与改革步伐,突破水利发展滞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减轻频繁发生的洪旱灾害对全省工农业生产的严重影响,加快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实现以水惠民、以水兴业、兴水润滇的目标,省人民政府就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决定》(云政发[2010]86号)文件,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发展改革工作,先后出台了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水利建设不断加快,水利改革全面深入,水利管理逐年加强,水利水电投资连创新高。到2010年末,全州建成各类水利工程达1.4万件(处),其中万亩灌区9处,中型水库16座,小(一)型水库53座,小(二)型水库362座,水闸123座,建成各类小水窖(池)36万件。水利工程年控制水量14亿立方米,每年可为农业供水10.3亿立方米,工业供水0.81亿立方米,城市生活供水0.71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0.15万亩,解决了223万人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84.71平方千米,整治河道堤防2100千米,保护耕地面积76.7万亩,保护人口85.9万人。全州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不断提高,有效保护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水资源是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确保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尤其是2009年秋冬至2010年春夏遭遇罕见的特大干旱,造成全州小春农作物受旱面积达218.5万亩,受灾人口达240万人,饮水困难人口82.15万人、大牲畜67.29万头,因灾缺粮需救济人口近8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7.51亿元。旱灾充分暴露了我州工程性缺水问题的严峻性,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水利保障能力不强已成为阻碍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必须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把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切实加快控制性骨干水源建设、全面推进山区“五小水利”建设,倡导节约用水、遏制水环境污染,迅速掀起加快水利建设新高潮,有效缓解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州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是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百年大计;是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全州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将水利建设从“农业的命脉”提升到“国民经济的血液”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努力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扭转因水利发展滞后而影响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被动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并举,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结合,以增加蓄水、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护生态为目标,以加快水源工程、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业灌溉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江河堤防治理工程等6大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水务改革、水价改革、水管体制改革和水利投融资改革为动力,不断完善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综合防洪抗旱、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环境和河湖生态有效保护、水利管理和运行有序健康等4大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加快水利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提高水利保障能力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合理高效水管体系的原则;坚持科技兴水,推动水利现代化发展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2011年~2015年,全面完成在建11件中型和小(一)型水源工程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州努力新开工建设20件左右骨干水源工程;新开工建设30万件以上“五小水利”工程,达到65万件以上;完成36件小(一)型、321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比2010年新增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新增年供水能力1.2亿立方米,总库容达到8亿立方米,年供水能力达到14亿立方米以上;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提高至14.12%,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5平方千米,农业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基本解决全州城乡饮水安全问题。

  三、切实抓好6大工程建设

  (一)全面加快水源工程建设。继续推进以洱源三岔河水库、云龙包罗水库和剑川老君山水库为重点的在建水源工程建设,在全面完成在建11件水源工程的基础上,2012年前新开工建设已列入《云南省2010~2012年拟建百件骨干水源工程》和已上报水利部《西南五省(大理州部分)骨干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中的祥云青海湖水库扩建、巍山巍宝山水库、永平金河水库、弥渡大横箐水库等10件左右中型和小(一)型骨干水源工程。2013年至2015年再开工建设10件左右重点水源工程,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

  (二)努力完成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继续完善县城镇及乡集镇周边以水库为主、地下水为辅的城乡公共饮用水供给体系,优化城乡公共饮用水水源结构,加快解决城乡饮水中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地表水、水量不达标及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城乡及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强化对饮水安全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地下水资源勘察,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好地下水资源,确保到2015年基本解决全州108.97万农村人口和11.77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扎实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围绕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提高水利设施的供水保障能力的目标,确保在全面完成列入国家一、二、三批规划内的8件中型和22件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前实施规划外1件中型、21件小(一)型、321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四)加快推进农业灌溉工程建设。在继续抓好祥云、宾川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灌溉项目,积极争取中型灌区建设的同时,筹集整合各级财政资金,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兴建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坝塘、小沟渠、小泵站为主的“五小水利”工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饮用水和农田灌溉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提出“确保在2010年至2012年完成100万件‘五小水利’建设,2013年至2015年再完成100万件以上”的目标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到2015年,全州计划新建30万件“五小水利”工程,达到65万件以上。积极稳步推进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努力争取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建设,到2015年新建788千米。

  (五)更加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继续抓好洱源县凤羽片区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扎实开展云南省洱源县永乐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努力推进大理市、弥渡县、南涧县清洁型小流域试点规划、三江流域大理片区水土保持规划、全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的编报审批和实施准备。以洱海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以能源、交通、矿冶为主要对象,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监测预报工作。

  加大流域工程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湿地保护、截污治污力度,做好全州中小河流水环境整治,解决经济发展中影响突出的水生态问题,充分发挥水资源生态系流的旅游景观、饮用水源、水利灌溉、调节气候、水产养殖功能。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资源,降低森林资源消耗,积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

  (六)加快推进江河堤防治理工程建设。继续抓紧洱海等主要湖泊的治理,完成州内数十条河道重点地段治理,新建、扩建一批骨干枢纽,建立完善山洪灾害防治预警、预报系统及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初步建立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治理大理西洱河、剑川金龙河、洱源弥苴河、永平银江河、云龙沘江、鹤庆漾弓江、祥云禾米河、漾濞江、宾川桑园河、巍山菜秧河等主要河道的重点堤段建设,达到10年至20年一遇洪水标准。防洪保护人口41.91万人,防洪保护耕地20.84万亩。

  四、改革创新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

  (一)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鼓励地区间开展水权交易,建立州、县市两级行政区域取水许可问题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完善区域及行业用水考核体系;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量,加强水功能区达标监管,把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和排污总量纳入对各级政府的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水能资源管理,积极探索水能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二)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由农村水利向统筹城乡水务转变,由工程水利向资源环境水务转变。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创新运行机制、构建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十二五”期间按照省级要求全面完成县级水务一体化管理改革。以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为重点,制定水务统一规划,统筹配置地表地下、城市农村、区外区内水源,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务投融资体制,建立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水务运行机制。

  (三)深化水价改革。建立有利于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障水工程正常运行的水价机制。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以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逐步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定额灌溉、节约转让、超额加价的运行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用水收费机制,提高水费收回率。

  (四)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已有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着力完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增强水管单位自我发展能力,确保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建立产权明晰、投入多元、社会化服务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长受益。

  (五)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贷款在期限、利率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加强项目储备,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筹建并充分发挥水投公司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成熟项目。动员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努力探索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收费权抵押融资等模式,实现水利建设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为水利建设、中小水电开发和城市水务建设经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创新水利投融资管理体制,创新公共财政对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体制,建立财政扶持引导信贷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项目投融资决策机制和投资回收补偿机制。利用资本市场培育水务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推动现代水利产业发展。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水利发展改革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把加快水利建设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水利建设成绩显著和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水利建设稳定投入机制,从2010年到“十二五”末,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前期经费,按照各县市年度实际开展的前期工程量按比例给予补助;各县市财政要按当年受州级补助额的1.5倍安排水利前期经费。“十二五”期间,州级财政每年筹措不低于3000万元、州级水利融资平台要通过融资每年投入50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千方百计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当年地方应配套任务足额到位。对列入国家、省级投资的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项目,州、县市应配套部分按照3∶7的比例进行配套;对以州、县市投资为主,省级补助的小(一)型及以下水库工程项目,州级按照工程审定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通过争取省级补助后的不足部分由县市配套。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带动各地、各部门、企业及民间资金每年投入水利建设力争达到15亿元,5年累计投入水利建设70亿元左右。

  (三)充分发挥水电站综合利用效益。将水电建设纳入全州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供电非高峰时段,采取提、引、输等方式,统筹解决水电站周边城乡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已建成的各类水电站要在枢纽可控制范围内补建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工程。新建水电开发项目必须把城乡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纳入规划,审批部门要把城乡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审批。项目业主要认真履行社会义务。

  (四)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并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调度资金,保证工程用款。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年度投资计划,及时下达工程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水利建设支持力度,在水利投资中单列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鼓励农民兴修“五小水利”工程。水利、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要提高抗旱应急能力,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勘探普查工作,在特殊干旱地区有计划地开采地下水资源。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证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林业部门要优先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对农村饮水等农村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用地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足额安排水利配套设施资金,因建设占地而减少的有效灌溉面积,要坚持占补平衡,及时补建建设部门要加大对新建、改扩建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等管网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对水资源保护、开发和污水处理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电力企业对用于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给水、提水用电要给予电价优惠。

  (五)强化科技支撑。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支撑全省水利发展为目标,把水资源优化配置、防灾减灾、节水技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和水利工程技术难题纳入科技攻关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加快以工程技术、节水技术为重点的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树立节水理念,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创新节水机制和节水模式。不断引进和培养水利建设、管理和经营技术人才,优化干部职工知识结构。加快发展水利水电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基层水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六)加强建设管理。推动传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向专业化建设管理模式转变,切实加强水利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积极推进代建制。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抓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项目竣工验收,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

  (七)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大水文”发展理念,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水文站网建设,强化干旱、洪涝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和完善水质、水生态、地下水、土壤墒情监测体系,健全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拓展水文功能和服务领域,提高水文工作自动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为水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文信息。结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明确基层水管单位职能,理顺基层水管单位隶属关系,充实专业人才,提高整体素质。切实改善乡镇水利(水务)站(所)办公、生活条件,加强内部管理。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水利勘测、基层水管单位、设计单位业务用房建设支持力度,以增强基层水管单位对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技术服务和水行政执法能力。

  (八)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核发、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依法查处违反取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工程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水行政许可制度,加强水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健全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九)营造良好氛围。水利工程建设是服务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设,利用各种社会组织,充分发动企业、社会力量、农民群众出资筹劳,投入水利建设,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各级新闻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节水知识、节水措施、节水美德和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典型、好经验,全力营造加快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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