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政办发[2010]233号

颁布时间:2010-12-26 10:49:55.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文山州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办发[2010]33号)精神,设立文山州科学技术局,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牵头协调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在州内的实施。

  (二)加强对创新性试点企业的培育、组织申报、指导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推荐省级技术创新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申报工作。

  (四)加强州科学技术奖申报和验收工作,筹备州科学技术奖评审和推荐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

  (五)加强同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将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将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专利申请等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办理。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州科技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牵头协调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编制文山州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州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推动全州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三)制定文山州各项科技计划的指南、相关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州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普及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五)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研究制定文山州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技术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和县级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六)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推动全州民营科技事业的发展。

  (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认定工作;加强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培育、组织申报、指导和管理工作。

  (八)开展全州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对国内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对我州先进科学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和评估。

  (九)开展全州中青年学术和科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创新型人才的推荐培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

  (十)管理全州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技术市场工作,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

  (十一)指导全州科技普及工作,研究编制全州科技普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协调全州各部门和各县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助州委组织部对县级党政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

  (十三)组织、协调全州科技宣传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等工作。

  (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科学技术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承办、协调、督办、检查局机关的有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组织会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信访、信息、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保密等政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文书业务;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和行政后勤事务工作;编制本部门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拟订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对科技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管理机关行政经费,配合业务科(室)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及其它科技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农业与农村科技科。负责全州农业科技计划的编制、申报、统计、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农业和农村重大科研开发项目、农村区域开发、农业科技成果的调研、论证和指导实施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产业化;做好农村智力的开发和挖掘工作,编制全州农业和农村科技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科技扶贫、对口帮扶科技计划;负责全州对外(农业部分)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工业与高新技术科。负责工业科技计划的编制、申报、统计、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参与全州科技产业开发项目的规划、论证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州重大工业技术项目引进、技术创新等项目的调研、评估和论证;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全州民营科技企业及非企业的审批、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州对外(工业部分)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发展计划科。负责编制全州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事业年度科技计划的编制、申报、统计、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州对外(社会事业发展部分)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抓好全州科技计划经费的平衡和科技三项费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州科技统计工作。

  (五)科学技术普及科。负责制定全州科技普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政策、法规的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州科学技术普及的组织、协调,牵头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科普宣传活动;做好科学技术协会的联系工作。

  (六)科技成果与人才管理科。负责全州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推荐申报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州科学技术奖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文山州科学技术奖;组织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验收;负责全州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推荐培养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制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

  文山州知识产权局。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文山州档案局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云人[2007]52号)精神,文山州知识产权局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机构。负责全州的专利工作,统筹协调全州的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研究制定全州专利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知识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行业、产业及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负责组织专利技术项目的产业化工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冒充专利的行为;负责提供知识产权及专利咨询服务,推动全州知识产权各项工作。

  文山州知识产权局设2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1.协调管理科

  2.法制科

  四、附则

  (一)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