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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工作的有关通知

豫评协[2011]14号

颁布时间:2011-05-04 16:53:26.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南阳市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我省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检验登记”栏加盖的年检合格专用章已盖满,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与印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需要换发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为此,省评协将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核查本单位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收集汇总需要换发证书的情况,并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汇总表(附件1)、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照片登记表(附件2)。如注册资产评估师现有基本信息与证书登载信息不一致的,除填报上述资料外,还需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变更登记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变更证明资料。属人为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视同变更处理。

  二、请各评估机构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换证资料报送至省评协会员部,南阳市评估机构的换证资料请分别报送至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由市评协转送省评协。

  三、省评协审核后将符合情况的寄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换发新证,新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1-65739617

  邮寄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邮编:450008)

  附件1.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汇总表

  附件2.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照片登记表

  附件3.注册资产评估师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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