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评协[2011]14号
颁布时间:2011-05-04 16:53:26.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南阳市评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我省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检验登记”栏加盖的年检合格专用章已盖满,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与印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需要换发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为此,省评协将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核查本单位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收集汇总需要换发证书的情况,并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汇总表(附件1)、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照片登记表(附件2)。如注册资产评估师现有基本信息与证书登载信息不一致的,除填报上述资料外,还需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变更登记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变更证明资料。属人为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视同变更处理。
二、请各评估机构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换证资料报送至省评协会员部,南阳市评估机构的换证资料请分别报送至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由市评协转送省评协。
三、省评协审核后将符合情况的寄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换发新证,新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71-65739617
邮寄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邮编:450008)
附件1.注册资产评估师换证汇总表
附件2.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照片登记表
附件3.注册资产评估师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