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评协[2011]32号
颁布时间:2011-05-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保证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参加检查工作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采取由评估机构推荐,省评协根据推荐情况和检查工作的需要选聘参加检查工作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在评估机构专职执业满5年,现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操作规范,具有较丰富的资产评估实践经验并从事过综合类评估业务;
3.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无不良执业记录。
二、推荐人数
2010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通过(公示)人数在11人以上的评估机构,应向省评协推荐检查人员1人;其他评估机构本着自愿原则向省评协推荐。
三、检查时间
1、执业质量现场检查工作安排在六月底、七月初进行,检查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的时间约15个工作日(含周六、日)。
2、省评协秘书处根据检查工作进度的需要,与各相关评估机构商定参加检查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时间。
四、其他事项
1、各评估机构应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检查工作。
2、相关评估机构要合理安排评估执业活动,保证参加检查人员的工作时间。
3、根据有关规定,省评协向参加检查工作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给予适当的补助。
请各评估机构在6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报省评协秘书处监管部。
联系人:周 汝
电话/传真:027-87277736
附 件:检查人员推荐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