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浙评协[2011]16号

颁布时间:2011-06-22 15:59:56.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1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落实。

  二、根据要求如实填报并附相关证明,对外省转入的有行业贡献的应同时提交书面证明文件。

  三、2011年7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和《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上报省注协会员管理部。联系人:陆昉宇,联系电话:0571-85179573.E-mail:lufangyu@zicpa.org.cn.

  四、A、AA、AAA级资产评估机构评价结果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B、C级资产评估机构结果由省评协公布。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