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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贯彻《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渝会协[2011]85号

颁布时间:2011-11-17 11:08:02.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健康发展,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充分考虑重庆市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结合重庆市行业特点,重新制定了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和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发布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257号)和《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258号)。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此次收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资产评估收费分别于2000年、2001年发布,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对刚刚起步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现行收费标准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不能真正体现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价值,出现了执业质量降低、行业人才流失、执业机构难以维系正常经营等不良后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以下简称“执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收费管理办法的颁布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重要性,以此为契机,在行业中建立正常的竞争秩序,规范自身的执业行为,增强行业竞争力和吸引力,提升行业社会地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统一思想,行业内形成合力

  协会大力倡导以质量求生存、以诚信谋发展的职业理念。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规范收费行为的自觉性,维护相关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珍惜收费标准调整给行业稳定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集中精力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坚决抵制恶意压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放弃“我是低价竞争的受害者”、“我也是被迫低价竞争”的想法,从自身做起,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形象,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对不能按照标准收费的业务要主动拒绝和舍得放弃。在招投标项目中,坚持以质量、技术为导向的竞争风气,不参与以价格孰低为中标原则的招投标。全行业加强团结,形成合力,共同反对单纯以价格竞争迎合委托方、有损行业整体利益并最终损害自身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加强宣传,取得理解和支持

  新收费标准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服务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协会应通过座谈、走访、媒体宣传等方式与报告委托方、使用者进行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服务对象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执业机构、执业人员应积极与服务对象沟通,减少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新旧收费标准的平稳过渡。

  四、实事求是,合理区别对待

  执业机构应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收费。但实际执行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因特殊原因确需给予一定减免的情形,执业机构应严格遵循执业准则,综合考虑成本、效益、风险等因素,保证执业质量。

  属于国家机关指定的具有明显社会效益且大幅度低于收费标准的社会公共、公益服务项目或其他特殊原因超出收费标准浮动范围的业务项目,执业机构应及时向协会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协会将完善“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登记查询系统”,建立低价恶性竞争预警机制,对超出收费标准浮动范围的业务项目进行统计、核实,实现收费行为监管的动态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五、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协会将加强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一是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与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通过“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登记查询系统”、执业质量检查、会计专项检查等日常工作,对执业机构收费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发现不遵守收费标准约定的,协会将对其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等实施严格检查;二是建立执业收费专项检查制度。组织实施收费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了解收费标准执行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建立收费违规专项举报制度。协会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适时监督违规收费行为。四是建立执业收费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违规收费的执业机构进行全行业通报。

  六、必要的处罚与惩戒

  必要的处罚与惩戒是新收费标准顺利执行的重要保障。协会要依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执业机构诚信收费会员公约制度,防范和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协会将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行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进行调整,加大对违规收费执业机构的检查、处罚力度,对查证确实低价收费的,将直接扣取诚意保证金;对未按照行业约定收费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或行业惩戒,并按照诚信管理办法作不良诚信记录,对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执业机构不予以出具诚信证明,并增加对其执业质量检查的频率。对于多次违反行业收费约定标准的执业机构,移交市物价局对其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作为市财政局、协会组织开展的执业质量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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