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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集中进行会员年检及会费清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会协[2012]3号

颁布时间:2012-02-08 09:58:31.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注协、中评协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月20日至3月2日,进行2012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11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检范围为2011年12月31日前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及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报送材料

  1.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年检时,应严格按照中注协2008年2月发布实施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简称《检查办法》)的要求,填报本通知规定的年检表格(见附件);《检查办法》中规定需作的特别事项说明;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后续教育结业证、缴纳会费的发票或电汇回单复印件、已缴个人会费的注册会计师名单(该名单要求注明各注册会计师的证书号)。

  2.根据中注协[2011]124号文件要求,2011年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参加本次年检后,省注协将对2011年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3.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年检时,应严格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的要求填报年检材料,报送年检表(见附件)、携带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证书原件上需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的签名及加盖与证书编号一致的执业印章)、后续教育结业证、缴纳会费的发票或电汇回单复印件、已缴个人会费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名单(该名单要求注明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证书号)。

  关于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换发证书:2007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的人员,因证书年检页已用完,需换发新证书。换证人员需提报一张一寸蓝底彩色近照,照片背面写上名字,用信封装好,信封背面写上机构名称及换证人数,在年检时交省注协。

  三、会费的缴纳

  为不影响年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如至今未缴纳会费的事务所、评估机构,请务必在2月20日年检工作开始前缴纳会费,已缴纳会费的事务所,可在年检时领取发票。

  四、时间安排

  1.年检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3月2日中午12时前。各事务所的年检时间安排见附表。

  2.年检地点:济南市舜德大厦,地址:济南市千佛山南路7号(舜耕会展中心北)。

  3.联系人及电话:庞传月(负责注册会计师年检)0531—82919657、13869186856,刘继勇(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0531—82919665、13805319022,鲁星(负责后续教育年检)0531—82958988、13506402674,孔勃(负责会费收缴)0531—82919669、13964002534.

  为保证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各事务所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济年检,会务组将于当日审结,年检期间不再安排住宿。

  附件:

  1、年检时间安排表

  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表格

  3、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表格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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