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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注协[2012]7号

颁布时间:2012-02-13 15:11:01.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质量,引导提升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提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我会制定了《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2、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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