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小企函[2012]9号
颁布时间:2012-02-22 09:11:14.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第(十)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有关“每年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的精神,按照《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局将于近期组织认定一批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省级银行负责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专营机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投资公司等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程序请参照《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第三章“示范机构确认”的要求。经初审通过后,各市(省有关单位)将推荐文件(含汇总表)及示范机构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3月23日前上报我局(技术进步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名额不限。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市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各服务机构按时申报。
(二)本通知及《暂行办法》电子文档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gdei.gov.cn或广东民企之窗www.gdmq.gov.cn下载。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申报材料目录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申报资料目录
一、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申请推荐表(xx页)
二、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建设情况汇总表(xx页)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xx页)
四、申请报告主要内容:(xx页)
1.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xx页)
2.服务对象所在区域的行业状况;(xx页)
3.管理运营情况;(xx页)
4.近年来的融资服务情况;(xx页)
5.服务业绩及对区域的贡献;(xx页)
6.获得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xx页)
7.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认定的服务资质情况;(xx页)
8.下一步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xx页)
五、申请部位的资质相关材料:(xx页)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xx页)
2、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xx页)
六、申请单位的财务情况:(xx页)
1、申请单位的财务报表(xx页)
2、审计报告。(xx页)
七、主要服务设施清单及相应财务支出凭证复印件。(xx页)
八、主要从业人员情况表(xx页)
九、近两年服务中小企业情况:(xx页)
1、近两年服务中小企业名单;(xx页)
2、签订的融资服务协议、合同统计表;(xx页)
3、服务中小企业的成效评价;(xx页)
4、区域或行业内10家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评价意见。(xx页)
十、地市以上部门和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等:(xx页)
1、从业资格证(xx页)
2、资质证书(证明),(xx页)
3、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 (xx页)
十一、其它能证明融资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xx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