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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教[2013]5号

颁布时间:2013-02-04 11:04:58.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人口计生委:

  现将《财政部 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5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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