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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

桂财行〔2013〕2号

颁布时间:2013-01-16 16:12:35.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有关部门:

  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以下简称《规则》)已于2012年12月6日正式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规则》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财办行〔2012〕8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则》对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此次《规则》修订,是适应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的需要,对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进行的一次改革,在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资产和负债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对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顺利履行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规则》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规则》顺利实施。

  二、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认真组织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准确理解和掌握《规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要高度重视《规则》的宣传工作,加大《规则》的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如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规则》修订的必要性、原则、主要内容和对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使从事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对这次改革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并争取社会各界对这次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为《规则》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做好《规则》的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培训方案,可通过举办短训班、知识讲座、业务学习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使《规则》的学习在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地开展起来。各级各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组织行政单位主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开展学习,深刻领会《规则》的精神实质,正确掌握《规则》的各项规定,提高业务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把《规则》真正落实到单位具体财务管理工作中。

  三、加强研究,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建设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全面推进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建设工作,促进行政单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和完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导本地行政单位完善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各级行政单位要根据《规则》的要求,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强化责任,切实加强《规则》贯彻实施的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宣传、培训和制度建设工作明确到人、落实到部门,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规则》全面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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