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潍人考函[2009]13号
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等执(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09]35、3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上述三项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度上述三项考试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14日;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wfrsks.com)选择相关考试类别和本人关系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报名点,一份自留),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并在考试报名表(照片右下角)上加盖公章后,到选定
的报名点(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确认手续的办理,按属地原则进行 .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造价工程师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联系电话:8569033;),人事关系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在市劳动服务公司(劳动力市场)的人员,由档案代管单位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应于7月16日前上网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四、报名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
五、考试教材
(一)、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联系人洪兆敏,电话: 010-64194907
考试教材不统一征订,由考生自行联系购买。
六、其他
(一)上述三项执(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报名流程,认真细致地提交信息,老考生要准确提交原档案号和原身份证号,对于错报、漏报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上述三项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考试前一星期直接从http://www.rsks.sdrs.gov.cn/自行下载,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无需盖章)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届时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该网站。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报名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2: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二ОО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造价工程师 | 10月24日 | 9:00-11:30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4:00-17:00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10月25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
14:00-18:0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11月14日 |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11月15日 |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10月24日 | 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14:00-16: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
11月25日 | 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
14:00-17:00 | 城市规划实务 |
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土地登记代理人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1年。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附件3:
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类别 | 科目数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造价工程师 | 4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114元,其他三个科目分别为57元 | 鲁价费发[2004]56号 |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4 | 每科62元 | 鲁价费发[2004]56号 | |
城市规划师 | 4 | 城市规划实务120元,其他三个科目分别为60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 | 报名费10元∕人 |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潍人考函[2009]13号
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等执(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09]35、3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上述三项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度上述三项考试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14日;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7月13日至7月15日。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wfrsks.com)选择相关考试类别和本人关系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报名点,一份自留),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并在考试报名表(照片右下角)上加盖公章后,到选定
的报名点(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确认手续的办理,按属地原则进行 .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造价工程师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联系电话:8569033;),人事关系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在市劳动服务公司(劳动力市场)的人员,由档案代管单位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应于7月16日前上网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四、报名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
五、考试教材
(一)、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参考用书可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联系人洪兆敏,电话: 010-64194907
考试教材不统一征订,由考生自行联系购买。
六、其他
(一)上述三项执(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报名流程,认真细致地提交信息,老考生要准确提交原档案号和原身份证号,对于错报、漏报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上述三项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考试前一星期直接从http://www.rsks.sdrs.gov.cn/自行下载,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无需盖章)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届时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该网站。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报名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2: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二ОО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考试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造价工程师 | 10月24日 | 9:00-11:30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4:00-17:00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10月25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
14:00-18:0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11月14日 |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11月15日 |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10月24日 | 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14:00-16: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
11月25日 | 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
14:00-17:00 | 城市规划实务 |
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土地登记代理人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1年。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并于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附件3:
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类别 | 科目数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备注 |
造价工程师 | 4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114元,其他三个科目分别为57元 | 鲁价费发[2004]56号 |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4 | 每科62元 | 鲁价费发[2004]56号 | |
城市规划师 | 4 | 城市规划实务120元,其他三个科目分别为60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2000]839号 | 报名费1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