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财政项目资金在全程监督下健康运行
随着国家财政对不同类型财政项目支持投入的加大,特别是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项目,财政投入更是史无前例。怎样让财政项目资金更有效、安全、快捷、阳光的运行呢?我想必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和会计核算及资金支付的监督,让项目落实到位,让资金真正使用在项目上。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与大家交流。
一、事前监督
(一)项目的申报应接受社会特别是当地百姓的监督,特别是重大项目。项目申报实行小组负责制。项目申报由专家、社会代表、业主代表、监督部门代表等人员组成,对项目的前期勘察、可行性、环评、建后效益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论证,并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由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的,应和中介机构签定有关责任书,约定项目运行保证金,在项目运行一定期限后退还保证金。
(二)搞好项目预算编制。对于要实施的项目一定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看,并编制项目预算,有利于项目的实施、监督等。
(三)项目申报前公示。在项目实施地点或有利于当地民众了解信息的地方对项目申报的内容、投资额等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听取社会建议。
(四)领导审批制。项目在申报前应向领导汇报,特别是重大项目还要经过专门会议讨论通过。
(五)工程类项目要经过发改商务部门的立项审批,确定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投资内容、投资期限等。
(六)投资金额在规定金额以上要报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投资评审,确定招投标的参考价格。
(七)加强对中介机构如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的监督管理。工程类项目一般都要经过这几个单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管理,同时中介机构也要加强自己的诚信建设和责任感教育。项目业主也要与他们签定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每一个环节的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八)招投标的监督。发改商务、监察、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招标代理合同、公告、项目实施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监督,并完善对招投标地点及招投标过程的电子监督。
二、事中监督
(一)搞好项目实施中的公告公示。对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投资额、监督人员、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
(二)选好项目的群众代表,做好监督,代表项目区群众对项目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
(三)项目业主单位要派专业人员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按期交换意见,确保项目按质按时按量完成。
(四)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管理的定期检查,做好职权范围内的项目调整审批,搞好对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
(五)监督部门。发改、监察、纪委、财政等监督部门要对投资额、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质量、公告公示及有关程序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项目变更要按程序报批。不能按下达计划批复实施的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七)项目验收应由专家组、项目区代表等负责,并对项目验收结论负责。
(八)搞好项目整改的监督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单位必须督促整改落实。
三、事后监督
(一)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决算。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中标单位编制项目决算,监理、业主及中标单位相互确认。
(二)定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后及时送国家审计机关审计。
(三)绩效评定。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工程、设计、业主、财务等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四)竣工公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后对项目进行计划投资、完成投资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公告公示。
四、会计核算与资金支付监督
(一)不同类型的项目要按不同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建账核算。
(二)按项目合同规定付款,并对相关项目档案和财务档案进行审查。
(三)搞好审计后的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