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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农牧发[2015]4号

颁布时间:2015-03-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农业部

有关省、自治区草原防火指挥部、畜牧(农牧、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2014年,全国草原植被盖度和生产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其中一些火灾易发频发区的草原植被高度、盖度及产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草原火灾可燃物存量明显增加。今年春季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干旱及高温等极端天气增多,加之进入草原牧区作业人员和流动人员增加,草原火灾隐患增多,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已进入全国草原防火期,各级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及措施,切实做好2015年草原防火工作。

一、做好动员部署,防火责任早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强化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努力确保不发生特大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强化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形成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草原防火宣传、监测预警、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的支持力度,构建草原防火物资保障长效机制。

二、加大督查力度,火灾隐患早排除

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重点管控住火灾重发频发区、边境草原毗邻区、林草交错区、草原自然保护区及重要设施接壤区等关键区域的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隐患早排除。在“清明” “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严格管控火源,做到严防死守,万无一失。

三、严格应急值守,火灾火情早处置

加强火情监测,完善火情会商联防机制,坚持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确保火灾早发现、早处置。全面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置草原火情。在极高火险天气等关键时期,应急队伍要全员在岗待命,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一旦发生草原火灾,要及时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扑火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保障到位,从速扑灭突发火灾,最大限度减轻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防范氛围早营造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短信、悬挂标语、组织举办草原防火减灾主题宣传现场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提高社会各界防范草原火灾意识和救灾避险能力,为依法管火治火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火灾查处案例,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方”的效果。

五、狠抓能力建设,应急能力早提升

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草原防火工作经验及教训,科学研判形势,组织做好“十三五”草原防火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组织体系、应急队伍、基础设施等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和落实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实战演练和培训。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值班工作流程,应急指挥人员要通晓应急工作程序和草原火灾扑救战术,扑火队员要融会贯通扑火技术战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火工作水平。

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1月15日,我部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10-59193111,传真010-65005180,电子邮箱fanghb@agri.gov.cn.各省级草原防火部门值班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报我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农业部
2015年3月2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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