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

切换栏目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财经法规 > 其他经济法规 > 其他法规 > 正文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财法〔2018〕10号

颁布时间:2018-02-12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7〕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天然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7〕41号).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2月6日

  
  
  
  
 
相关法规
法规解读
焦点推荐
零基础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新锐会计就业保障计划
财务精英就业保障计划
事务所审计就业保障计划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