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08-2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办公室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实现纳税人、缴费人“最多跑一次”,顺利办理涉税缴费业务。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于2018年8月25日在原国税金三系统、原地税金三系统、原地税MIS2.0系统中对原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国家税务局、原云南省玉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原玉溪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原玉溪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部分管户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调整,并对相关联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普通发票填开系统及三方协议等进行了相应调整。涉及到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缴费人,三方协议一并进行划转,在申报后请及时查看能否正常扣款,若有问题,请与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变更后具体涉税、涉费事项的办理请到变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红塔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龙泉路43号(电话:0877-2079238)、明珠路36号(电话:0877-2017686)。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玉溪市高新区龙潭路20号(电话:0877-2060997)。
具体变更名单见附件。税务机关在办理交接手续期间,可能给您的办税缴费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877-2079108、2079131。
本通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玉溪日报、玉溪高古楼网站及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所属办税服务厅同时发布。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2018年 8月 27日 附件1:原玉溪市红塔区国家税务局管户变更到国家税务总局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清册.xls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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