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09-1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市局各单位:
2017年录用公务员郑姚峰、伍凤霞、吴羽嘉、张芳、张云峰、费雯莉、施晓凤、朱清、顾豪迪、周凯丽、王力功、陆伊尘、徐家轩、庄怡佳、包雨妮等15位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予以任职。
根据《公务员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经过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定,市局联合党委研究决定,同意郑姚峰、伍凤霞、吴羽嘉、张芳、张云峰、费雯莉、施晓凤、朱清、顾豪迪、周凯丽、王力功、陆伊尘、徐家轩、庄怡佳、包雨妮等15位同志任科员职务,任职时间从2018年7月25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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