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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2018年三季度欠税公告》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8-11-2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考核考评科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文件

保税发〔201884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

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2018年三季

度欠税公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2018年三季度欠税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对《公告》中的欠税情况进行比对,积极落实清缴欠税的各项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20181031

(只发电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2018

三季度欠税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截止2018930,下列企业、单位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金额达200万元以上,现予公告。
   
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税务机关除依法进行欠税公告外,还将依法催缴并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直至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清缴欠税。

一、云南澜沧江酒业集团保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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