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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8-12-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18年第7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元旦前后进行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第二阶段上线工作。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进行停机切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2018年12月24日17:30至2019年1月3日8:30,全市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涉税业务;自助办税终端(含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机)、电子税务局(除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业务外)等暂停服务;因年终关账需要,2018年12月20日17:30起TIPS缴款退库业务暂停办理。

停机升级期间,纳税人端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网络发票系统正常运行,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不受影响。为满足部分自然人纳税人零星紧急业务需求,各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将设立专窗,办理社保费申报征收、发票代开、车辆购置税新车申报征收以及房产交易税(费)申报征收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1月3日8:30起,全市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对外办理业务,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以及电子税务局等同步对外开放,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在12月24日前抓紧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房产交易税(费)申报缴纳、社保费缴纳、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个人房屋出租缴税等涉税事项,避免系统停机升级造成影响。

(二)系统升级完成初期,办税服务场所业务办理集中,可能会出现涉税(费)事项办理不畅、等候时间增长等情况,请广大纳税人错峰办理涉税(费)事项。

(三)停机升级期间,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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