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12-1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屏都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竹口税务所于2018年12月19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屏都税务所:负责庆元县屏都街道、淤上乡、安南乡、隆宫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屏都税务所办公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屏都镇屏都大街指挥部288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竹口税务所:负责庆元县竹口镇、黄田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竹口税务所办公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竹口镇中山街1号。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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