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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颁布时间:2019-03-27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

2018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治税生命线原则,以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高法治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营造税收共治氛围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现将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攻坚克难求奋进,完成2018年依法治税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扩大税收总额迈向新台阶。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深化收入预测分析,多措并举开展堵漏增收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高质量依法抓收入,积极排税源、清欠税、抓监测,做好数据分析、分类指导和调度管理。

2.发挥税收职能,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抓好供给侧改革、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出口贸易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为全市实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注入强大动能。

3.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30条,扎实做好简政放权减法、后续管理加法和优化服务乘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互联网+便捷退税”系统,提高退税进度和质量。紧扣时间节点开展实名办税工作,做到人员和设备向一线倾斜,确保组织到位、培训到位、保障到位、宣传到位、应急到位。

4. 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提高办税便利化。针对“最多跑一次”清单10个主项146个子项,我局根据办税指南认真梳理相关要求,严格做到“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90%以上事项“零上门”,严格做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个尺度”。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税务网站等网络平台公布清单内容及办税指南,便于纳税人足不出户便查看相关政策。同时在纳税服务大厅,制作了事项易拉宝及纳税指南二维码便于纳税人扫码查询,每个窗口均放置了“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清单,让纳税人了解清单,便于纳税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5. 持续推进完善税收网格化服务工作。充分运用嵊州市涉税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优化升级厨具行业集成灶、油烟机“以电控产销”模型设计和应用,切实发挥数据管税效应。助力地方经济发展,配合市政府做好“小升规”“下升上”“十二大行业”整治工作,对申报异常企业开展风险应对,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积极参与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上级部门对于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在税收日常工作中,组织一线股室积极学习最新的政策,并向其收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处,同时对纳税人定期进行政策解读,并收集纳税人的疑点问题,结合两者,对重点问题汇总上报。此外,安排法制部门对于内控相关制度等系列税收制度献言献策。

2.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国地税机构改革要求, 2018年对原国地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认真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推进业务流程规范化,权力责任明确化。

3.建立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机制,保障税收债权欠税(费)。在债务人进入执行程序后,与法院开展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保障税收债权优先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各类专题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规则,按照依法决策、集体讨论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

2.完善重大案件审理工作。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相关制度建设,按照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局审理工作实际,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文书、流程、档案等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责任考核制度,依法维护国家税收,保障纳税人权益。做好过渡期未结税务案件清理工作,根据绍兴市局要求,制定《嵊州市税务局关于过渡期审理环节未结案件的处理意见》,成立嵊州市税务局过渡期未结案件临时审理小组,明确职责立即开展工作,已审理完成一个案件移送第二稽查局。

3.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并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案件审理中积极发挥作用,参与我局的行政复议工作。此外积极落实市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专业化培养。我局共有律师资格干部5名,相比较2017年新增2名。现有公职律师1名,公职律师全程参与重大税务事项决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我局充分发挥有律师资格干部比较多的优势,致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与市局法规科和地方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提升干部法律实务能力水平,同时将拥有律师资格的干部调至相关的执法法制部门,锻炼其能力,充分发挥其作用。

4.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明确岗位职责。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执法工作的指导原则,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在事前、事中、事后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监控,促进和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岗责体系,在税收执法和效能管理系统中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规程,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嵊州市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深化专业化管理,坚持分级分类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把户籍管理、申报管理、欠税管理、发票管理、巡查核查等职能模块化分解落实,提升征管效能。建立完善“征、管、评、查”各环节岗责体系,细化执法岗位及其目标要求,实现各环节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的无缝对接。夯实税源信息基础,大力推进信息管税,落实税源一体化管理,统筹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实现进户执法目录清单管理。实施“阳光评估”,强化纳税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提升评估对象的满意度;推行行业评估,使评估指标更具可比性。

2. 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深化数字人事工作,强化干部考核管理体系。深化数字人事工作,科学构建干部个人成长账户,开展好业务能力升级测试和领导胜任力测试工作,抓好“四张表”落地,强化数字人事延伸拓展应用。严格按照党组讨论结果布置落实数字人事相关工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充分做到全员参与、全情投入、全力以赴,紧锣密鼓做好初始化设置、模拟测试运行、数据管理维护等各项基础工作,实现机构改革后数字人事平稳运行。做到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以人事部门牵头做好数字人事工作部署,多部门密切配合的开展形式,建立每周提醒、每月通报、按季考核三项机制。合理设计指标体系、制定实施细则,实现规范化管理。

3.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如通过建立税务环保排污信息复合机制,打好部门联动、清理数据、动员部署、宣传辅导等组合拳,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

4. 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整合原国地税合并后业务流程,统一办税标准和办税流程,推广和应用统一平台。做好金三并库相关工作,完成系统初始化和压力测试,持续开展数据清理、管户对照和调整。做好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布置2018年度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处理,引导纳税人逐步实现查账征收。严格企业注销。完成2017年度出口单证年度申报工作和进料加工业务年度核销工作,加强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做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主动公开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开展大企业重点事项核查工作。完成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工作。

5.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完善税收网格化服务工作。充分运用嵊州市涉税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优化升级厨具行业集成灶、油烟机“以电控产销”模型设计和应用,切实发挥数据管税效应。助力地方经济发展,配合市政府做好“小升规”“下升上”“十二大行业”整治工作,对申报异常企业开展风险应对,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开展零电费、零销售“双零”厨具、电机行业纳税人调查摸底,强化餐饮、住宿、娱乐等营改增行业重点监管,对相关涉税指标进行风险识别,分类别进行辅导、评估或稽查应对。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税收执法督察。规范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2.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按照省、市局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逐级召开工作会议,多轮次传达和学习总局、省局、绍兴市局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整改认领制、登记销号制和领导督查制,高标准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任务。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化保障税收执法考核以及过错追究顺利运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并受理过错个人申辩,组织调查核实,确保过错追究真实公正。

3.进一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重组各主责部门的内控联络员,负责股室平台上线后的内控工作,确保内控平台有效运行,及时发挥内控监督作用。以制度化保障内控体系运行,发挥内控监督作用。做好内控过错预警数据处理工作。依托执法过错子系统,对当月产生的执法过错预警数据及时更正排查,对于确认的执法过错按规定追究执法责任。

4.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自省自律,坚守廉政底线。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充分运用六必问六必谈制度,真正做到抓常抓早抓小。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项逐条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请示报告、外出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违规接受企业人员宴请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职、离退休干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回头看”、因私出国(境)情况自查整改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端延伸。认真开展“一案双查”,核实涉税案件中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及年度廉政档案填报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压实廉政责任。

5.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保持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畅通监督渠道,设置意见箱,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工作。开展执法服务回访工作,走访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服务、勤政廉政等内容作出评判,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规范各类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程序,认真做好纳税服务投诉的整理、归纳、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及时、得当地处理纳税服务投诉,并强化投诉处理结果应用,及时排解纳税服务争议,及时消除纳税服务盲点,及时加强纳税服务薄弱环节。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畅通纳税人复议救济渠道。根据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及时调整成员单位,依法、公正地开展我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建立纳税人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信息联动机制,落实听证制度,畅通纳税人复议救济渠道,在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税法权威的同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税务行政争议。

2.加强涉税舆情应对,及时化解矛盾。实施《嵊州市税务局涉税舆情应对工作办法》,发挥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全媒体搜罗、全天候在线、全方位处理的应对网络,妥善处理涉税舆情,杜绝负面影响。设置信访机构和税务举报中心,做好台帐登记。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为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定额核定、福利企业信息等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好双公示工作,并及时在网站、公告栏、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依法治税、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供重要保障。同时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相关事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税务网站等网络平台公布清单内容及办税指南,便于纳税人足不出户便查看相关政策。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制作摆放办税指南二维码便于纳税人扫码查询。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深入开展税收宣传辅导。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线,2018年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措施,积极开展新办企业税收知识辅导;举办“办税服务厅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学生走进税务机关,体验“最多跑一次”办税服务、12366热线咨询等内容;结合第27个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我把便民春风”带回家活动,针对M级纳税人开展信用等级专题辅导;推出“媒体记者体验行”活动,邀请嵊州具有代表性的媒体记者代表深入企业和税务系统基层一线单位,体验机构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从而持续提升“春风行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组织开展“纳税人讲堂”,从税收基本政策解读、纳税申报表介绍、申报常见问题等方面入手,将“线上”网上培训和“线下”实体场所紧密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除了授课式的学堂外,还积极构建税企桥梁,走入群众身边开展税务宣传,针对不同层级纳税人涉税需求,以税企沙龙、税企例会、小班化教学、直播课堂等形式精准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年初开展的“春风拂剡·税动良宵”元宵节特别行动,让税务干部真正走到纳税人中间,实时提问,现场解答,打破了原有“说教式、封闭式”的税宣模式,丰富了纳税人学堂的形式,让纳税人听得明白、听得舒服。此外我局还深入推进“七五”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我局拍摄的《传承》短视频荣获2018年度浙江省“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三等奖。

2.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对纳税信用等级C级以上企业取消发票扫描认证,推行勾选认证。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企业依法提供绿色通道,加大发票供应等优惠措施;纳入“黑名单”纳税人,联合法院银行等机关机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3.开展全方位法治培训。按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常态化。聚焦系统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按需设置培训课程,通过业务骨干上讲台以及邀请党校老师、检察院干部、税校老师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依法治税和税收业务培训。2018年我局组织青年干部局内每月培训一次,在全局范围组织开展包括税收法制等业务知识考试。并在浙江大学组织干部素能提升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意识。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税收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基础、税收业务等方面的集中培训。鼓励干部进行在职教育,报考“三师”,提高干部整体法律素养,2018年度3人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2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通过外聘内培,形成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规干部、执法干部四位一体的法治人才结构。每个股室推荐一名业务骨干成立税企例会师资队伍,面向纳税人广泛开展涉税宣传培训,提升纳税人政策知晓度和税法遵从度。

2.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一方面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2018年将拥有法律职业证书的二名工作人员分别调至法制股和税政二股从事法制工作,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专业性助推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同时安排原政策法规科的公职律师对新调职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上的辅导,“老带新”保证工作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鼓励单位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新增2名具有法律资格证书工作人员,以后将优先分配岗位至法制部门或执法部门锻炼,形成法律人才团队。

3.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执法岗位。积极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对2018年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新进工作人员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开展辅导培训,邀请了事务所的资深税务专家税收业务知识政策难点以及邀请了去年度成绩优秀的同事分享考试学习经验。二是建立集中学习制度和模考制度,通过开设自修教室,利用晚上时间集中自修,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2018年一共组织12名考生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现已全数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机构改革后重新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按要求召开季度例会,2018年度开展四次例会,研究部署2018年依法治税工作计划,推进绍兴市级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等重点任务。

2. 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进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开展好业务能力升级测试和领导胜任力测试工作,促使领导干部重视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

二、总结经验促完善,当前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不足。

应当认识到,法治建设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完成,是一个持续的、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不足:

(一)执法资源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配置。自机构改革以来,税务系统工作量大大增加,特别是执法线资源紧张,导致人手配置在一段时间内跟不上工作量的上涨,容易在疏忽中产生执法过错,造成执法过错。为应对执法资源紧张的问题,近两年招募了大量年轻的税务工作人员满足了执法资源的需求,但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并非是一个速成的工作,需要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从而在当前形成了越来越高的征管执法工作要求和青年干部工作经验欠缺的暂时性矛盾。这需要继续加强青年干部培养的同时,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优化基层税务机关岗责体系,科学定岗定责定编,保障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

(二)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要依托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还存在惯性思维和习惯性做法,征管方式转变还不到位,对于内控意识还停留在表面,税收流失风险、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内控监督平台主要运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子系统,而其余板块如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等使用率不高,各主责部门并未将内控子系统运用至工作中,使得系统监控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只能事后监控,缺乏事前风控。且当前内控工作主要是依托法制股进行和推动,其余股室虽然都有内控联络员,但还是处于被动接受处理内控工作的状态,尚未完全实现人人主动追求内控的思想意识。

(三)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为税务公职律师提供了制度性支持,但是一方面当下公职律师往往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其行政诉讼的工作;另一方面面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压力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如何有效培养和使用税务系统的公职律师,处理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之间的关系,加大激励措施,提高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需要有更多创新的方式方法。

三、聚焦聚力抓法治,认真做好2019年依法治税工作

坚持对内治权与对外治税紧密结合,高质量推进嵊州市税务局税收法治现代化。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国家财政收入、强化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有效杠杆,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税务部门必须在更高层次推进税收法定,更严尺度规范税收执法行动,更广范围凝聚税收法治合力,才能推进税收法治走向现代化。

(一)税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依法组织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认真落实“四个坚决”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管理,完善重点税源收入动态预测分析机制,优化税源质量和结构,确保税收收入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

二是坚持税费并重,切实抓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优化整合各类系统应用;开展税收经济分析,打造有份量的、有针对性的、内参式的调研成果,更好地服务嵊州市经济发展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

三是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实各类减税降负政策,加强效应跟踪分析,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充分释放税收政策红利,助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升级服务举措,切实增进办税和缴费便利,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维护良好税收秩序;积极探索推进纳税服务举措,着力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以税务机构改革的新成效,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

(二)税收征管方式更加完备

一是坚持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纳税遵从最大化、税收干预最小化、纳税服务最优化”目标,持续落实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30条措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数字管税、信用管税加强对纳税人的有效监管。

二是推进完善税收网格化服务工作。改进税源管理模式,调整基础税源管理分片与原地税分局征管区域范围划分基本匹配,使工作协调更加顺畅;优化网格机构职能,分类推进精准管理和精准服务,加强风险应对,使工作开展更为流畅;升级信息化系统,加强全市涉税数据共享,设立和加强厨具行业“以电控产销”模型应用,使数据应用更为高效;助力地方经济发展,配合市政府做好“小升规”、“十二大”行业整治工作,健康营商环境。

(三)税收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巩固市级税收法治基地创建成果,提升依法治税内生动力。编制落实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和社会公告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范,把好重大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税收业务和执法工作规范化。强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监督,落实好内控“10+1”专项制度,全面推进内控监督平台上线应用,对内控机制涉及重点环节开展系统性督查,强化权力的规范运行,突出关键节点防范风险。健全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整顿规范税收市场秩序。继续以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为目标,深入开展税收专项区域整治,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面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极稳妥查处举报案件,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税收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一是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每年至少安排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参加2次法治讲座。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安排1次全体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至少举办1次全员学法用法考试。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继续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活动。

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加强纪律教育,督促税务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执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执行纪律的刚性,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落细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以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传日”普法税法宣传教育的相关活动。继续利用纳税人学堂进行普法教育,从税收基本政策解读、纳税申报表介绍、申报常见问题等方面入手,将“线上”网上培训和“线下”实体场所紧密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极构建税企桥梁,走入群众身边开展税务宣传,针对不同层级纳税人涉税需求,以税企沙龙、税企例会、小班化教学、直播课堂等形式精准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在巩固市级法治示范基地的基础上,争取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基地,开展税收普法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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