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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19-03-27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2018年以来,长兴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目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中心职能不动摇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全年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8年,面对复杂的税源经济形势,从保证国家税收安全出发,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深化税源分析预测,收入匹配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持续增强,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减税降费红利有效释放。

2.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实现全覆盖。一是拓宽网上办税渠道。打通长兴政务服务网和电子税务局,探索通过“划分区域、整合流程、强化宣传”三位一体模式,积极推广使用新版电子税务局和浙江税务APP,开展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增设办税自助设备。二是打造“15分钟办税圈”。借助机构改革有利契机,对全县办税服务资源重新整合优化,主办税大厅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完善全县办税网络,将全县纳税人纳入“15分钟办税”服务圈;同时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实现“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全覆盖,并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同城通办、集成服务、预约服务等,缩减办税时间至15分钟以内。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清理。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与机构改革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做好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的文件清理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对地方政府出台的涉税文件,及时提出建议,有效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问题。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新机构成立后,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新机构成立以来,召开多次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类事项,局长办公会议成为县局决策的主要形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征管体制改革深入开展。自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全县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统一部署,坚守改革纪律,合力攻坚克难,实现了国地税从合作到合并、从事合到心合的历史性、关键性跨越,开启了长兴税务事业的崭新征程。一是高质量完成改革规定动作。对标对表、从严从紧落实成立联合党委、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人员转录等规定动作,建立健全新税务机构工作运行机制,“三定”规定落实细致平稳,城乡居民两费征管职能划转“无感转换”,全面打赢“三场主攻战”,为后续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高标准化解特殊复杂难题。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支持,密切各部门配合,平稳推进解决了办公场所配置、办税事项统一、征管信息系统并库升级等问题,税收征管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2.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展增值税风险快速反应工作;房、土两税减免审批类事项全部实现“征前减免”;车购税征收窗口全面进驻车管所,实现缴税上牌一体化、网上申报全程无纸化;建立两级信息交互机制,强化申报复核减少环保税流失。

3.认真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把审理质量关,对案件的程序、证据、适用法律依据、处理意见等进行重点审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纳税人正当合法的诉求。

4.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加大反避税力度;强化风险分析应对;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专项工作;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缴政策、征缴流程、入库渠道等进行调研,做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认真开展内控建设,内部执法风险及时化解。一是深化内控监督平台上线运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内控平台上线前的动员和操作培训视频会议,按上级统一要求对平台的参数、权限进行设置,做好平台上线前平台操作的二次培训。二是有效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风险提示。安排专人实时关注平台执法过错疑点信息的提示,及时与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进行沟通,辅导责任人进行针对性处置和纠正,将涉税风险化解在初期。认真做好执法过错责任人申辩调整确认工作,对确属于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2.强化专项执法督察,各项税收政策平稳落地。结合省市局2018年督察内审工作要点,围绕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税务稽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情况等重点项目,开展2018年税收执法督察,督察中按照“分管领导统筹+政策法规总牵头+责任单位自查”工作模式,实行上下联动,查纠并举,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政策信息透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防范执法风险。同时加强权力事项的管理,按周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按季发布欠税公告。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敢公开、真公开”,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依法、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除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外,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介,在县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置双公示模块进行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时间和责任股室;在教育培训与工作业务的结合上下功夫,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扬州税校培训班。在提升干部业务水平的同时,保证了思想政治素质同步优化;配合机构改革,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业务融合培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有效促进了税收业务的无缝对接。

2.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提升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利用税收宣传月,开展以案说法、税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税法宣传活动;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通过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纳税人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开展“人大代表税务体验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参观,组织座谈,宣传税法。

3.践行“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理念,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创新开展税务360志愿服务,为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等重点纳税人开展各类专项税收政策辅导服务。在2018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以高出全国平均分5.37分的综合得分位列全国区县第一。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认真开展执法资格考试。通过考前思想动员,集中安排考前学习,加大同上级部门的对接,及时获取考试最新资讯,适时组织现场模拟考试,针对性开展查漏补缺,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全局考试合格率达100%。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税法领域的专家成为县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鼓励法律专业税务干部报考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报名公职律师,推动县局法律人才的有效使用,以法律人才辐射带动全局法治水平的提升。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照要求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年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制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

围绕内控监督平台新指标,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学习,加强指标在日常执法中的有效运用,提升干部风险意识,强化干部内控理念,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注重进户执法程序合法性。积极推进“七五”普法,探索开展分类精准普法,打造具有长兴税务特色的普法教育基地,创建省级法治基地;打造“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人才”的法治智库队伍,构建法治税务人才梯队。

(三)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统筹开展“三服务”工作,实现与纳税人“零距离”沟通;持续深化办税“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优化办税资源,拓宽网上办税、掌上办税、自助办税等渠道,完善就近办税网络;开展“减证便民”活动,精简办税资料、简化办税流程,落实实名办税、容缺服务,推动外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依法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发挥实际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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