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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武义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19-03-27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武义县税务局

2018年,武义县税务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加强税收普法宣传,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紧抓组织收入不放松,扎实做好收入预测分析,确保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匹配性、可持续性。全县税费收入实现57.47亿元,同比增加6.64%其中,增值税入库25.23亿元,企业所得税入库6.49亿元。

2.全面落实税收政策。稳步推进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辅导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兑现释放。全年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金9.41亿元(原国税5.06亿元、原地税4.35亿元),同比增长13.78%。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4310万元、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8719万元、福利企业先征后退513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6797万元、节能环保企业享受税收优惠1873万元、支持三农享受税收优惠11358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2887万元。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推行“互联网+便捷退税”,大力支持我县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共办理出口退(免)税26.5亿元,其中出口退税17.33亿元,同比增长12.38%

3.纳税服务不断拓展。继续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10大类146小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100%覆盖落实到位。全县最满意窗口评议投票中我局2个服务厅均进入前三名,原温泉路办税服务厅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连续第五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落实分解表,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落实。创新开展“离柜式”服务,切实加强导税力量,升级改造24小时自助办税厅,加大力度推广电子税务局和浙江国税手机APP,引导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逐步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多维办税模式。推进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落实纳税信用激励措施,深化税银合作,在“税银贷”的基础上推出“税务贷”“税转贷”等信贷产品和服务。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持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零超时”。推进税收权力和责任规范化,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的报送。全面梳理取消审批事项,形成后续管理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2.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严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国地税合并前后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学法用法。制定推行《武义县税务局联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暂行)》,将政治理论、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等内容纳入联合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加强和改进县局联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联合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股(所)务会、“周一夜学”召开前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实现会前学法常态化。

2.制定工作规则,保障决策科学。在机构改革启动前,严格按照《武义县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武义县国家税务局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以下简称“《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要求依法治税,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在机构改革启动后,根据新机构新权责及时修订完善了《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每季度听取各股室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群策群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善用外部资源,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特长,对重大决策、重大税收执法行为以及有较大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法律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决策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执法。按照制定的《武义县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进户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税务人员进户事项,坚持合法进户,能合并进户的要合并,能不进户或者可进可不进的,均不进户,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进户的问题。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在完成省局、市局检查项目的基础上,选择管理薄弱的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增强税务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与公安部门加强合作,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稽查震慑作用,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2.继续推行三项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对工作进行有益探索、总结经验。做到认识到位、创新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与执法公示工作相结合相衔接,行政执法信息在地方政务服务网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双平台进行公示;在现有的执法记录基础上,对关键环节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重大案件稽查局集体审理、县局案审委二级审理制度,以及其它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严格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深化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立体风险防控,通过本级监控、基层防控、岗位自控的三级防控机制来强化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牢固树立税收执法风险意识,加强执法风险过错管理工作,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税收执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防止信息不畅造成执法风险。

2.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成立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武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2018年全县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充分利用内控监督管理平台的指标平台功能开展税收执法自查和督察工作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和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重点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进行自查,同时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开展执法督查调研。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收集分析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服务争议调解、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等制度,通过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

2.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18年处理了8890工单、12366工单、政务举报平台、信访局和市局转办件等共91件,均在时限内处理回复,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改进。

3.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畅通解决争议的渠道,将税务行政争议事项作为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问题的途径,大力开展税务调解工作,2018年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根据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制定的《2018年武义县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为税收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随着纳税人信息需求的加大,政务公开内容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内容主要涉及到税务部门工作信息、办税服务、税收政策、税收宣传、税收统计、涉税公告等多项内容。在注重利用报纸、信息刊物、公开栏、公告栏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电子媒介上,如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途径更为多样和开放。每月整理汇编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问题,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和税务门户网站发布。每月定期开展“网络问税”税企在线交流活动,在线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

3.政务公开运行情况良好。我局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税务工作效能,营造社会满意的税收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市局公开网站下的栏目中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原国税公开176条,原地税公开128条,合并后公开234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强化普法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与县工商联联合开展“新创会&海创会走进国税”法制宣传活动,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讲解,了解青年企业家们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联合武义县新华小记者组委会开展了“新华小记者国税行——纳税是最美的爱国行为”活动,并在总局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让税收法治在青少年心里开花,向家庭延伸,向全社会传播。积极参与县民政部门的“民生大篷车”活动,在畲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期间,走进柳城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举办纳税人学堂,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规范企业税收风险讲评会等对1200多户企业开展辅导培训。

2.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紧盯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税收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带动纳税人遵法崇法。国地税联合印发《201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了十多项丰富多彩、亮点纷呈的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在县职校举办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后,又陆续开展了“税宣进小镇”、“税宣进畲乡”、“税宣进机关”、“税宣进企业”、“税宣进社区”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宣传,不断扩大活动范围圈和影响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充实法治工作队伍。高度重视法律专业人才的招录和引进工作,全局原有法律专业人员19名,机构合并后,法治工作队伍更加壮大,为保障依法治税工作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另设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1名,各股室配备了兼职法制员,协助做好税收法治工作。

2.做好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税收执法资格进行摸底调查,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对未登记税收执法证书编号的干部进行补充登记,对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干部职工进行约谈,促使其抓紧学习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组织税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18年参加考试人数为20人,考试合格人数19人,考试通过率达95%

3.开展日常普法教育活动。制定落实兼职法制员制度,在全局各科室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促进了税务人员法律素养,增强法制观念,防范执法风险。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培养新入职公务员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学法用法测试,参与率达到100%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按规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工作统筹,解决实际问题。

2.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联合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落实《浙江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办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过程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是对照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仍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一是税收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对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少重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没有把制度规定落实到具体执法行为上。二是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营改增”及“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后,政策措施更新较快,部分政策措施之间存在差异,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风险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法律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员数量不充足,尚未形成与当前税收管理需求相匹配的法律人才队伍,法律专业人员能力与当前税收法治发展要求仍存在差距。

(十一)扎实开展两个基地创建工作

1.开展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在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原有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增加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基地开展税法宣传月等活动。发挥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进行普法教育以及普法宣传,对青少年学生以及社会大众进行税收法治宣传。最终,通过不懈的努力武义县税务局税收教育基地被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命名为“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继续做好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开展以“崇法尚德担当税和”为主题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以展厅、长廊等为展示平台,结合楼层文化建设,丰富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内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武义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按照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崇法、尚德、担当、税和”武义税务文化为引领,围绕“法治税务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点工作和创新项目,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征程。

(一)完善依法治税机制。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推进后续清理工作;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落实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依法、审慎、妥善处理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涉税协作机制,构建税收协同共治格局。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局要求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把好重大税收执法法制审核关。严格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围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

(三)强化税收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发布。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活动。结合地方实际、地域特色开展税法“六进”主题活动。以“12·4”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为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四)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做好经验总结和提炼。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国税系统法制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清理并减少税务检查,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

(五)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坚决防止“一刀切”执法。完善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构建税收风险指标模型,全面提高风险应对效益。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优势,挖掘数据增值效益。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实现自我遵从。

(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上线的契机,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水平。运用好内控监督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以规范执法并防范执法风险。

(七)推进法治示范工程。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等制度,提升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加强部门协作,继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提高税务人员的行政应诉水平和能力。大力推进省级法治基地创建工作,对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标准继续查漏补缺。加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基地税法宣传战斗堡垒作用,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努力争创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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