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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颁布时间:2019-03-27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深入实施依法治税,加快税收法治建设,夯实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法治基础,是“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总体工作规划。2018年我局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聚焦税收法治建设,强化法治教育,突出规范税收执法,积极构建新形势下税收法治新常态,平稳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人民更有获得感。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依法征税,依法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做好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新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促进部门职责规范化。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8年为妥善解决征管体制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问题,协同原国税、原地税共同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确认4件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2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对2件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清理结果均在税务内部网站、税务外部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上予以发布,并向市局备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2018年制定并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同时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会议集体讨论,由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托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税务机关岗责体系,科学定岗定责定编,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积极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落实和完善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推行数字人事和内控监督平台,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切实运用信息化手段防控税收执法风险。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按照有关部署推广电子税务局,在纳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电子税务局填报区,配备专人指导,培养纳税人运用电子税务局办税的理念。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持续改进的原则,深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今年根据总局、省局安排,有序推进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平稳上线, 开展平台上线培训,做好日常过错数据查询、应对和核查工作。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深化内控员制度,发挥内控文化引领作用,使运用内控手段防范风险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内部监督,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税务机关党风廉洁建设负总责。强化税收执法督察,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严把整改质量,督察结束后进一步完善相关举措,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完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全过程进行监控,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依法加强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完善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税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涉税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如微信、QQ群等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和影响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建立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把宪法等法律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七五”普法,2018年7月,配合缙云县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减税降负、优化营商环境、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等内容的宣传辅导工作,综合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多种形式,实现税法宣传的全媒体、全过程、全覆盖。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和列入“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积极引导信用修复,用纳税信用推动税收管理创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合理界定法制股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内主要负责人为推进依法治税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2018年共召开了4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提高法治指标所占比重。2018年按要求对局领导开展了述法评议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缙云县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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