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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颁布时间:2019-04-2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房产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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