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4-2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办公室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2019年5月,实行按月申报,申报纳税期限为期满后15日内的各税种,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资源税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6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申报纳税事项。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8日
来源网站: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转载时间:2019年4月28日;
转载链接:http://www.yn-n-tax.gov.cn/html/gsmain/20190428/da8cc3826a58c8cf016a61d9012500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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