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5-01 发文单位:衢江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
2019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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