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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人人有责

颁布时间:2019-05-1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涉及领域众多,“上网跨域”特点明显,形势不容乐观。防范非法集资,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树立正确投资理财理念,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和非法集资,营造合法有序的融资环境。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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