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6-1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19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现按照公告要求,对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江干区税务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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