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6-1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乐清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乐地税稽罚[2016]34号)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
电话:0577-61886107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55号
邮编:325600
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
2019年6月11日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