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9-09-3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和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指挥中心关于涉旅考核案件报送(发布)的相关要求,现将昆明市税务局2019年第三季度涉旅案件查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昆明市税务局第三季度完成对全市44户涉旅行业纳税人涉旅案件的查处(其中5件税务稽查,17件纳税评估,22件税务核查),共计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800.05万元。
其中12个典型或罚款金额较大案件情况如下: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案件情况 |
法律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单位 |
处罚时间 |
1 |
昆明童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7年3月23日公司收到法人投资款5,000,000.00元,未及时入账,于2018年3月29日才入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
对昆明童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50元的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二O一九年七月九日 |
相关法规
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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